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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非西寧戶口辦理機動車業務須帶居住證

昨日, 記者從西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 自4月1日起, 非西寧市戶籍人口辦理機動車和駕駛證有關業務, 需攜帶居住證。

據悉, 根據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和《青海省居住證實施辦法》中關於居住證持有人享有在暫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有關規定, 從4月1日起, 凡前往西寧市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註冊登記、轉移登記及機動車駕駛證業務的非西寧市戶籍人口, 必須持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暫住地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原件)。 (青海法制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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