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是大學同學, 畢業之後我們在一起兩年就結婚了, 因為我們常年在外面加上老公家是農村的也沒什麼錢, 所以結婚的時候也沒有婚房。
如今懷孕了, 在家老家建房又不好, 就打算在四川買個二手商品房, 拎包就住便宜又實惠的那種, 這樣一來以後孩子上學也方便照顧, 但是以我跟老公的積蓄對目前房價來看連首付都付不了。
剛好前一段時間婆婆賣了10多畝田,
實在沒辦法我就找了我爸媽, 我爸媽就把這些年的積蓄都給了我, 才勉強付了首付, 那可是他們的養老錢, 我就想反正房子有了就把爸媽接過來一起住, 但是婆婆不知道哪裡知道消息, 我們買房了第二天就過來說要跟我們一起住, 她就老公一個兒子, 我總不能趕走吧, 但是我還是跟我爸媽商量讓他們過來, 他們知道婆婆過來了就說算了, 我也沒再堅持。
婆婆過來會幫忙做做家務, 還說會照顧我飲食, 我覺的也不錯, 懷孕也要好好的補補, 這樣可以生個健康的寶寶, 可沒想到是, 婆婆來的這幾天不是臭豆腐, 就是鹹魚青菜的。 我說怎麼每次都是這些, 她說現在超市活動比較便宜, 又實惠。 我實在受不了就出去了。
直到昨天我實在受不了了, 下班回到房間的時候我看到我的護膚品都沒有了,
我實在忍受不了沒經過我同意亂碰我東西的, 我就跑到婆婆房間, 把她的東西全部拿出來丟到門口外, 對婆婆說:護膚品都是用我自己的錢買的, 房子是我爸媽買的, 我沒用你兒子的錢, 也沒住你家的房子, 你給我滾回去, 我家不歡迎你。
我就想我不這樣做以後在家肯定沒地位, 老公回來後說我太過分了, 婆婆這樣對我, 我這樣做過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