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簡稱“農險”)是“專為農業生產者在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和漁業生產過程中, 對遭受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險事故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提供保障的一種保險。 ”
光是從定義上看就知道農業保險和一般的險別有所不同, 這種緊密聯繫“三農”的事情當然是要和政府掛鉤的, 我們國家現在的農業保險主要採用的就是由政府的專門農業保險機構或者“政府+保險公司+農戶”模式。 今天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探討一下“政府+保險公司+農戶”模式下, 保險公司要如何才能實現雙贏?
問題總是來的這麼恰如其分, 有看官就要問了:“雙贏是指的啥?”
咳咳, 對滴, 這個就是小編接下來要說的, 就和上面介紹的模式一致, 保險公司的雙贏, 指的就是和同行其他保險公司相比贏在政府的政策紅利上, 贏在民眾的急切需求上, 這兩點都實現的前提下, 保險公司做好相應專業的涉保工作, 那麼農業保險有很大可能就“穩”了。
一.政府扶植下還要靠自己
從國外來看(包括我國現在), 農業保險都是政府支持的, 因為農業保險的風險非常大。 隨著工業化進程加快, 農業的“適度保護”政策也始終堅持。 為什麼呢?因為政府需要一種更好的途徑來解決受災農戶因災返貧的現象,
那麼保險公司就沒事兒幹了嗎?保險公司理論上應該幫助政府設計風險評估和理賠機制並管理風險基金, 提供管理資源。 但是農業保險宣傳往往不到位、公司的保險覆蓋面小, 保險水準低等都是現在的農業保險公司要進一步努力的地方, 否則光是靠政府的綠色通道也沒有辦法讓自己發展壯大。 不僅如此, 保險公司還要秉持一定的經營原則:收支平衡, 小災略有結餘豐年加快積累, 以備大災之年, 這樣才能實現社會效益和公司自身經濟效益的統一。
二.抓住農戶的擁躉力量
很多人覺得農業保險沒啥搞頭,
不過農民也同樣有其不可避免的局限性:收入水準太低;傳統農業比重太大, 農業經濟組織化程度低。 在這種狀況下, 農戶在把自己的莊稼和國家的農業保險掛上鉤以後也會顯得寸步難行。
三.總結
總而言之, 農業保險解困的關鍵雖然仍舊是國家農業保險政策的優化和完善, 但我們當下更不能忽視的是農戶對保險公司的支持和公司自身保險能力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