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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誰非答案揭曉」熊孩子惡作劇遮擋車牌,司機被扣12分冤不冤?

誰是誰非

小曾最近開車被扣了12分, 有點鬱悶。 當天早上小曾開車車門沒多久, 就被交警攔了下來, 說她遮擋號牌, 駕駛證記12分。

小曾看見被遮擋的號牌有點懵, 跟交警解釋說不是她遮擋的。 後來民警在小曾停車附近的監控中發現, 一個小男孩在小曾的車牌上貼了幾張小卡片, 然後跑開了, 小曾上車前也沒對車輛進行檢查, 然後就遇到了交警。

事情弄清楚了, 小曾希望交警消除處罰記錄, 可是交警堅持。 小曾這樣被扣分冤不冤呢?

(圖為北京博愛星律師事務所張浩律師)

答案揭曉

北京博愛星律師事務所張浩律師認為:

關於遮擋號牌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確的規定, 必須是故意遮擋汙損, 或者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應當進行處罰。 處罰的時候第一是20到200的罰款, 第二計分規則是一次性就計12分。 故意遮擋號牌也有相關規定, 比如說使用紙片、光碟、布條,

加裝防撞裝置備胎等, 遮擋機動車號牌, 使用油漆、泥漿等物質覆蓋號牌。 在本案中是屬於紙片遮擋號牌, 這種情況都是符合的。

其次就是在這個中間是否屬於故意遮擋號牌。 提交的視頻資料是一個小男孩貼了幾張小卡片, 從這個情況來講我們認為他確實沒有故意, 道路交通安全法對這款的規定是以故意為前提的, 如果是過失行為不構成, 雖然作為司機有檢查的義務, 但是他沒有盡到檢查的義務這屬於過失行為, 只有你主動地從事這種行為, 我們才叫故意, 交管部門應當撤銷對他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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