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庭宣判, 被告人孫某犯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 判處拘役5個月。 ”隨著法槌一聲落下, 孫某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一案當庭作出判決,
2017年8月9日, 在如皋市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孫某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一案, 該案由如皋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孫亞擔任公訴人, 如皋市人民法院院長章智敏擔任審判長。
法檢兩長同庭, 這份量足足的!
案件概覽
被告人孫某系如東縣某畜牧獸醫站駐某肉類食品有限公司官方獸醫、檢疫員, 2016年9月8日淩晨, 在負責食品公司屠宰生豬的同步檢疫工作過程中, 因葛某(已受刑事處罰)打招呼, 將葛某在食品公司屠宰的3頭不合格豬肉檢疫為合格, 並收受葛某所送2包香煙, 致使葛某將該豬肉銷售給洪某, 洪某將豬肉運送至其父親侯某位於如皋市某市場的肉攤上準備銷售時,
據小編瞭解, 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後, 鑒於該案系涉及食品安全民生熱點案件, 且犯罪嫌疑人拒不認罪, 辦理難度較大, 孫亞檢察長主動要求承辦, 同時, 堅持以審判為中心做了大量工作, 讓我們看看該案辦理的一些亮點吧~
亮點一:現場核實在案證據
辦理案件過程中, 公訴人不停留于在卷證據的書面審查, 先後通過到案發現場核實、覆核關鍵證人、調閱視頻資料等方式, 進一步鞏固完善了證據鎖鏈。
亮點二:召開庭前會議
為更好地突出庭審效果, 提高庭審效率, 檢方建議召開庭前會議, 解決回避、管轄、證據合法性等程式性問題。
(庭前會議)
亮點三:多媒體示證
庭審中, 公訴人運用多媒體示證的方式, 將繁瑣的證據一一梳理, 形成環環相扣的證據鏈, 客觀地還原了案件全貌。
亮點四:證人出庭
當庭詢問關鍵證人, 推動庭審實質化。
(當庭詢問證人)
“民以食為天, 食以安為先。 ”食品安全犯罪既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也有損黨和政府的形象。 食品安全案件的生產銷售者固然要嚴厲打擊, 食品安全監管的瀆職行為更要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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