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於一個偏遠的山區, 那裡重男輕女思想嚴重, 所以我的出生很不招家人待見, 尤其是我的奶奶, 打我記事以來, 她就處處針對我,
在我記憶裡姥姥對我十分關心, 有什麼好吃的好玩的她都會先想著我, 過了兩年, 爸媽生了一個男孩, 但他們並沒有把我接回家, 可以說我完全是姥姥撫養長大的, 姥姥沒多少文化, 只能靠撿垃圾和收破爛維持生計, 她每日早出晚歸, 就這樣把我供上了初中, 但世事難料, 姥姥積勞成疾, 臥床不起, 沒過兩年姥姥去世了。
姥姥走後, 我也就輟學了, 後來我回去找爸媽, 但他們根本不把我當家人, 天天圍著小弟弟轉, 在這裡我感覺沒有存在感, 於是, 我拿著姥姥臨走時給我的幾十塊錢,
後來我來到一家工廠上班, 廠子裡的工作十分繁重, 但是薪資還算可觀, 每月我留足夠的生活費, 剩下的統統寄回家裡, 因為我想通過這樣的方式, 能使爸媽對我的態度有所改觀, 可是我沒想到, 就算我做得足夠好, 他們對我的態度依舊是那樣冷漠。
在外打工的這幾年, 他們從來沒有關心我是否吃得好住得暖, 而完完全全把我當作他們的搖錢樹, 家裡一缺錢, 他們就叫我往家打錢。
眼看我也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 去年年底我帶男友回家見爸媽, 可是爸媽一見男友就撂下一句話:“娶我女兒可以, 但我們家必須要彩禮30萬。 ”男友和我一樣, 同是在外的打工仔,
時間一晃又過去四年,
而我也即將是30歲的人,
眼看村裡的發小都結婚了,
而我一人在外打拼多年,
仍是孤零零的,
爸媽從來沒有為我著急過。
就在今年我回家過年時,
於是我質問大姐還知道什麼事情, 大姐支支吾吾和我說道:“就是隔壁村一個50歲的老男人, 前兩天來你家提親, 那男人是個酒鬼, 聽說離過兩次婚, 都是醉酒把媳婦打跑的, 可是他家境還算不錯, 據說給了你爸媽30萬, 這不你爸媽才同意了這門婚事嘛, 還說正好給你弟當娶媳婦的彩禮了。 ”
聽完鄰居大姐的話, 我頓時癱坐在地, 沒想到在爸媽心目中我連人都不如, 簡直是用來交換的商品, 他們寧願為了弟弟的婚姻大事而不惜犧牲我的幸福, 一氣之下我回家和爸媽鬧翻了, 然後離開了這個傷心的地方, 去另一所城市開始了新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