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妻子說丈夫出軌?華裔夫妻鬧離婚,為的還是那500萬家產吧!

一對中國年輕夫婦在移民加拿大後鬧離婚:妻子懷疑丈夫出軌, 丈夫死不承認。 一鬧鬧到了加拿大的法庭, 這可怎麼辦?還有價值500萬加元的財產又該如何解決呢?結果, 加拿大的法官裁定, 駁回離婚請求;至於財產分割, 法官說, 加拿大法院無管轄權, 他們應該去找中國法院申訴。

在加拿大生下女兒

根據加拿大卑詩省上訴法院的裁決文件, 史女士與江先生1998年在北京結婚。 2007年, 他們登陸加拿大, 成為永久居民, 並在卑詩省列治文定居。 約一年後, 他們的女兒在列治文出生, 這是他們唯一的孩子。 且一家三口人都加入了加拿大籍。

2011年, 全家人搬回中國大陸, 每隔一段時間飛到卑詩省探親訪友。 誰知, 這段維持了約16年的婚姻卻破裂了。 2014年4月, 這對夫婦開始正式分居。

真有婚外情?

史女士稱, 她丈夫有婚外情, 且這名情婦就住在中國西安。 江先生不僅出軌, 還把一家人在中國和加拿大的部分財產放在他的情婦名下,

以免她獲得這些財產。 但江先生否認了這種說法。 2015年4月, 江先生向卑詩省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他的律師提供相關證據後, 法院駁回了男方的申請。 他不服判決, 繼續到卑詩省上訴法院打官司。 而早在2015年, 史女士就已向北京法院提出訴訟, 要求丈夫的情婦歸還屬於他們的財產。 約兩年過去, 北京法院還未判決。

加拿大法院無管轄權

檔顯示, 這對夫婦的大部分財產在中國大陸, 總值超過500萬加元, 其中包括幾套房子、幾輛汽車(價值35.5萬加元)、25個銀行帳戶。 不過, 價值470萬加元的財產被轉移到江先生的名下。 相比之下, 他們在加拿大的財產比較少, 其中包括5個銀行帳戶和一輛價值5,000加元的舊車。

7月26日, 卑詩省上訴法院的法官亨特作出裁決, 江先生的上訴被駁回。

法官亨特表示, 江姓夫婦大約20年前在中國結婚, 婚後大部分時間都住在中國, 大部分的家庭財產也在中國。 兩人分居後, 也都住在中國。 他們的分歧在於如何分割家產, 尤其是中國的家產, 加拿大法院對本案沒有管轄權。 他們應該在中國解決糾紛。

歡迎添加小編個人微信號(yiqijianada)交流!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