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十歲那年, 母親因病去世了, 我爸將我一手拉扯大, 讀高二那年, 我爸再婚了, 娶了一個離了婚的女人, 還帶著個兒子, 比我大一點。
可能那時候已經懂事了吧, 我很理解我爸, 沒有反對他們結婚。 他們結婚之後, 我就申請住校, 免得家裡矛盾多, 我爸誇我是個好孩子。 週末回家的時候, 繼母對我還算不錯, 給我很多好菜, 幫我洗衣服, 回校的時候把我書包裝滿零食水果, 我也會喊她阿姨。
繼母的兒子上完高中就輟學了, 他成績不好, 又喜歡泡在網吧玩遊戲, 繼母只好打發他去縣裡的玩具廠上班。 他不勤快, 賺的錢只能混自己, 三年前, 帶回了一個女孩, 是臨村的, 已經懷了孕, 對方要八萬彩禮才肯甘休。
他們領證那天, 繼母就讓我把房子讓給他兒子結婚, 結婚不能沒有新房。 我堅決不答應, 這房子是我媽留給我的, 別人休想拿走。 連我爸也說我不懂事,
我心裡一直對這件事耿耿於懷, 覺得他們就是強盜, 所以這幾年都沒回家過。 直到我遇到現在的男友, 準備結婚了, 我才告訴我爸, 我爸高興壞了,
結婚那天, 很多人來參加婚禮, 繼母當著全村人的面, 把一本房產證交給我。
“我的兒子不爭氣, 我只能把老家的舊房子給他結婚, 閨女上大學有出息, 我說過會給她一套縣裡的房子, 如今, 我做到了, 請大夥做個見證。 ”
原來是這樣, 我感動的淚流滿面, 我一直誤會後媽了, 村裡人也熱淚盈眶, 說繼母是個好女人。 我爸說這錢是繼母離婚時攢的, 本來是要養老的, 如今都給我了, 讓我原諒她。
我連連點頭, 跪在她面前, 喊了一聲“媽”, 她激動的流下了眼淚, 趕緊把我扶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