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是在一家按摩店認識的, 當時我和三五個朋友結伴去的, 經常在辦公室裡工作, 我們很需要這種方式放鬆。
妻子當時是一名服務員, 由於她的不小心, 手指甲用力過度, 導致我朋友的腳掌見血了。 原本到這裡就是消費放鬆的, 結果鬧成這樣, 朋友當時火氣可想而知。 看到她一個勁兒的道歉, 驚恐的臉龐上, 泛起了紅潤, 我有點心疼。 她的經理把他罵的狗血淋頭, 還要炒他魷魚, 我站起來替她說了幾句話, 這事兒算是擺平了, 她感激的看了我幾眼, 我的心再次被觸碰。
從此之後, 我經常光顧那家按摩店, 為的就是多和她說幾句話。 堅持了半年, 我和她終於發展成了男女朋友。 我忽略了家境之差, 更忽略了父母感受。
當我把妻子領回去介紹時, 父母直接棒打鴛鴦說妻子配不上我, 一個按摩店的服務員, 一個拿著高薪的公司主管, 他們不可能同意我們結婚。
那段時間, 我食不下嚥, 睡眠品質越來越差, 身體狀況特別糟糕。 父母沒轍, 只好托人找她回來, 並道歉給她, 還為我們舉辦了婚禮。 我們終究還是被老天眷顧的,
直到一個月前, 她認識了她們店裡的一個同鄉,
大家覺得我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