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 鼓樓區公安消防大隊聯合公安、城管等部門, 對轄區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的餐飲場所進行突擊檢查。 當天, 有11家違規餐飲場所被臨時查封, 限期1個月整改。
違規搭建板房 要求整改租戶跑了
南京石頭城路84號這家餐館在7月初檢查時, 被消防部門發現有安全隱患, 當時要求商戶整改;時隔一個多月, 昨天消防人員再次來到這裡檢查, 發現餐館已經搬空。
這是一家建在居民社區門口的店鋪, 面積並不大, 60平米左右。 7月初, 鼓樓區公安消防大隊參謀殷曉飛來檢查時發現這裡違規使用泡沫夾芯板搭建:“後廚、頂棚都是使用泡沫夾芯板搭建的,
但是前天, 當檢查人員再次來到這裡時, 卻發現不僅消防隱患未整改, 店鋪內已人去樓空, 餐館老闆提前解除租賃合同搬走了。 鑒於這種情況, 檢查人員還是責令承租方對這處門面房進行整改, 要把泡沫夾芯板換成防火等級更高的不燃材料, 整改完成之後才能再次租出去。
使用瓶裝液化氣 小餐館被查封
根據《南京市消防條例》的相關規定, 高層建築、人員密集場所禁止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而即便是可以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場所,
前天在定淮門大街8號的一家餐館內, 鼓樓區公安消防大隊的檢查人員發現地下廚房裡面有2個液化氣鋼瓶, 餐館被立即查封。
記者在現場看見, 這家店鋪地上一層是餐飲場所, 地下一層是廚房, 廚房牆面、灶具上油污很多。 鼓樓區公安消防大隊參謀竇鵬介紹:“廚房在地下一層的建築內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有非常大的安全隱患。 南京市消防條例規定,
私自撕毀封條 將被治安拘留
而在漢中門大街426號的一家餐館, 檢查人員同樣發現了瓶裝液化石油氣。
這家餐館在高層建築的門面房內, 餐館負責人聲稱廚房內使用的是電爐, 但消防檢查人員還是發現了藏在角落的液化氣鋼瓶。
據瞭解, 這家商鋪早在7月底就被查到違規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的情況, 消防部門當時責令其限期整改, “店鋪內有天然氣管道, 只要去開個戶就可以用了。 ”但商家至今未整改。 鼓樓區公安消防大隊副大隊長高燦當場向餐館負責人指出問題:“使用的是50公斤液化氣鋼瓶,
一天查封11家餐飲場所
記者採訪時發現, 其實不少店鋪可以使用管道天然氣, 為何商家大多不願使用?
高燦告訴記者, “因為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方便又便宜。 商業網點使用天然氣開戶需要幾萬塊錢, 而一瓶液化氣鋼瓶才一百不到。 所以不少商家為了節約成本, 就一直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
據瞭解7月份開始,
僅前天一天, 消防部門就查封了11家餐飲場所, “這些查封的商戶必須在一個月內將廚房用火來源改成管道天然氣或者電爐等用電設備。 ”下一步, 消防部門還將對這些餐館“回頭看”, 如果到期沒有完成整改, 將繼續停業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