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老婆是縣城的姑娘, 當初結婚的時候, 爸媽就說門不當戶不對的, 怕以後老婆一家刁難我, 可是我真的喜歡她, 願意為她付出一切。
結婚以後, 丈母娘一家就嫌棄我不僅家裡窮, 自個也沒本事, 老婆也總說我不賺錢, 每月那麼幾個錢, 還不夠養家糊口的呢, 以後怎麼要孩子, 怎麼養老人。 於是當初我心一橫, 就跟著表哥去了東莞打工。
人家都說南方工資高, 的確南方的工資比老家高了一倍呢, 而且這裡還管吃管住的, 每個月我賺的錢, 都給了老婆, 自己也就留個二三百, 當個電話費用。 第一年是最難熬的, 人家都回家過年了, 我卻第一次沒經驗買不到車票, 於是又留了一年。 第二年老婆打電話說, 不要我回去, 一來一回太貴了。 第三年因為廠裡實行了過年加班三倍工資的決定, 我當時也是為了多賺點錢, 就沒回去。 就這樣我一直在外面呆了九年的時間,
前段時間有人給我發了一條短信, 是許久不見的一個老同學, 當初我結婚的時候, 他是見過我妻子的, 他發消息說:“老同學,
我當時腦子一熱, 怎麼回事, 我九年都不在家, 孩子怎麼可能滿月呢?當時我給老婆打電話, 她也不接, 急得我買了車票就趕回去了。
回去以後我才知道, 老婆居然早就又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