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訂婚, 自己和老公的房子還在裝修, 所以目前在我爸媽家住。 我嫂子已經有一個孩子, 兩周多, 最近我也在備孕。 結果我嫂子和我說等她兩個孩子長大了我再生, 這樣我爸媽才有空幫我帶孩子。
由於我老公是外省的, 我的公公婆婆都住在老家, 由於我老公的哥嫂都在北京打工, 我的公公婆婆都在老家幫他們帶孩子, 所以一般沒辦法過來幫我們帶孩子, 我的孩子就得讓我爸媽帶。 但是我嫂子和我說的話讓我心寒, 因為我知道這肯定是我親哥和她那樣說過, 她才敢和我說這樣的話。 畢竟我年齡也不小了, 再不生孩子就要三十歲了。
我媽是比較傳統的人, 所以很重男輕女, 他們買的房子都寫我哥的名字, 但是老是讓我拿錢給他們還買房子裝修房子欠的債。 由於我自己的房子都是靠我和我老公拼來的, 雙方父母沒有幫助過一點, 所以我最近經濟也很緊張。
有次我問我哥, 說爸媽欠外面的債他有沒有一起還, 畢竟房子寫著他和我嫂子的名字,
我現在只給我父母每個月的生活費和過年過節的錢, 結果我媽現在天天都和我說錢, 說什麼送到讀大學還不如初中念完就出來打工的人有良心, 說什麼誰誰(我同學)都給她媽多少錢買房子, 我當時很想說人家房子寫的是她女兒的名字, 如果你房子裡有我的名字, 我也願意給, 但是我忍住了, 因為不想吵架。
不是我不孝順, 如果房子是我爸媽自己的名字, 我當然很樂意給錢。 可是房子是我哥和我嫂子的, 而且他們自己都沒給錢, 憑什麼我去出這個錢?其實我更擔心我爸媽將來老了不會賺錢了, 我哥和嫂子不孝順, 他們該怎麼辦。 之前我就有勸過我媽, 給我哥他們買房子可以, 但是要寫自己的名字, 如果哥嫂他們會孝順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