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長江日報記者耿尕卓瑪
轎車突然開車門致使自己受傷,
只因沒工作,
索賠誤工費的官司一打就是三年。
今天,
龔慧給記者算了一筆賬:扣除律師及訴訟費實得幾十元。
龔慧原在國企工作, 因丈夫常年出差, 家中有老人和孩子要照顧就辭職了。
2013年10月, 龔慧騎車送孩子上學, 一輛轎車路邊突然打開車門, 導致她腳部受傷, 送醫後縫了三針。 交管部門認定車主負全責。
丈夫在龔慧受傷後趕回料理家務。 龔慧住院17天后在家休養。 協商賠償時, 龔慧提出的誤工費被拒絕。 龔慧便請了律師, 沒想到官司這一打就是三年。
律師最初與龔慧都有勝算把握, 因為最高人民法院有這方面的法律解釋。 2014年, 礄口區法院審理時不支持賠償誤工費, 理由是龔慧無工作、無固定收入。
後來, 龔慧把官司打到了武漢市中院, 結果一審、二審都輸了。 去年6月, 龔慧向湖北省高院提出了申訴。
省高院認為, 龔慧全職照料家務減少了家庭生活成本, 屬於隱性收入。 最後, 參照家庭主婦身份相近的服務業人均年平均工資收入, 計算出應賠償誤工損失1211.33元。
龔慧是律師辛鳳傑從業十年來遇到的最執著的人。 幾天前, 辛鳳傑與龔慧見面, 她問龔慧, 要是省高院也判她輸還會繼續告嗎?龔慧沒有猶豫就回答說:“輸了, 就到北京去告。 ”
誤工費扣除律師費、訴訟費後,
龔慧和代理律師都沒想到, 這個官司會一打就是三年。 三年間, 龔慧女兒從小學升至初中, 全家也搬了家;律師懷了二孩, 生下了一對雙胞胎。 3月26日, 龔慧告訴長江日報記者, 自己不是無理取鬧, 打官司是想讓法律給個公道。
“我不是無理取鬧”
辭職後, 龔慧每天買菜、做飯、接送孩子上學。
回憶起打官司這件事, 她依然情緒激動, 忍不住落淚。 坐在後座上的女兒看著媽媽血肉模糊的腳, 久久說不出話。 這一幕, 讓龔慧記憶猶新。
受傷後, 沒有家庭主婦打理的家“亂了套”, 這促使她要索賠誤工費。
“我不是無理取鬧,
我堅信法律是保護弱者的。
”龔慧向律師諮詢得知,
有法律條款支持自己的訴求,
便與丈夫、女兒達成一致,
無論最終賠付多少,
都要堅持到底。
“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 “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 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我不明白, 明明有法律條文, 怎麼會輸呢?”法院要龔慧提供收入證明, 她說, 自己沒工作也就沒有收入證明。
律師辛鳳傑建議向武漢市中院上訴。 理由是龔慧雖為全職媽媽, 但具備勞動能力, 受傷使其當時喪失了出外工作的可能性。
武漢市中院二審後, 辛鳳傑有些氣餒了, 勸龔慧放棄。 龔慧堅持一定要把官司打下去, 後向省高院提出了申訴。
“這是一個值得借鑒的案例”
記者嘗試在文書網上以“湖北省”“誤工費”為關鍵字進行搜索
省高院的判決結果讓龔慧與辛鳳傑感到欣慰。 辛鳳傑認為, 隨著二胎政策放開, 全職媽媽不斷增多, 龔慧案的勝訴將讓更多人受益。
記者以“湖北省”“誤工費”為關鍵字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 顯示有相關案件3萬餘個。 其中, 與龔慧一樣無工作的提出賠償誤工費的極少。
“可能過去類似案件沒有參照新的司法解釋, 之後的案件又參照了過去的判案標準”。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楊巍認為, 龔慧案對同類案件具有影響意義,
今年1月, 龔慧前往礄口區法院領取誤工費賠償時, 負責審理的法官特意複印了省高院的判決書。 法官告訴龔慧, “這是一個值得借鑒的案例”。
“只是想讓法律給我一個公道”, 你怎麼看待龔慧的這種堅持?歡迎在評論下方留言, 說出你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