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張阿嬌是一個苦命的人,
年輕時遠嫁外省,
嫁給跑運輸的爸爸。
但我爸爸剛剛掙錢了,
就出車禍了,
離開了人世。
從此我媽媽帶著我和妹妹度過了三年的黑暗時光,
最後被爺爺奶奶攆回了老家。
後來我媽遇到了盲人按摩師阿雷,
當時我才剛剛讀初三,
妹妹小學六年級。
可這麼多年來,
我媽與繼父性格不合,
經常吵架。
我結婚後,
妹妹也高職畢業了,
我媽就長住我們家,
從此與繼父不來往了。
我媽常說的一句話就是“我兒女都長大了, 我幹嘛伺候那個人, 我有病呀。 ”但每次聽到她說這句話, 我心裡都隱隱作痛。 繼父雖然是個盲人, 對我們一家三口沒有影像, 但繼父卻對待我們視如己出, 從初三到我結婚買房, 繼父出了很多錢。 雖然繼父的主業是鄉鎮醫院的按摩醫生, 但他在市里還開了一間按摩店。 我媽就總以幫他經營來藉口不欠繼父一分錢一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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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兒子雖然心疼媽媽, 但我媽的所作所為, 壓根不是為人妻子該做的。 特別是她在我結婚前後的對比, 結婚前雖然媽媽手裡也有10萬左右的存款, 我也有五六萬, 但距離我在省城買房還差一大截, 是繼父主動提出給我30萬, 讓我先買房子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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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與縣城高速需要三個小時, 當時我媽還藉口探親來住段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