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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死緩減為無期 曾多次索賄

近日, 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資訊網發佈消息, 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 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間,

沒有故意犯罪, 符合法定減刑條件, 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減為無期徒刑。

2014年10月17日, 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曙光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 張曙光以受賄罪, 被判處死刑, 緩期二年執行,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他被檢方指控涉嫌受賄4755余萬元。 被判刑後, 張曙光被關押在司法部燕城監獄。

張曙光由死緩減為無期

近日, 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資訊網公佈了一份關於張曙光的刑事裁定書。 裁定書稱, 燕城監獄於今年2月13日, 以張曙光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間, 沒有故意犯罪為由, 提出減刑建議, 建議對張曙光減為無期徒刑。

6月12日司法部監獄管理局審核後, 報送北京市高院審理。 該院於6月26日立案,

7月3日至7月7日予以公示, 並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7月25日, 北京高院經審理查明, 張曙光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間, 沒有故意犯罪, 符合法定減刑條件, 由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減為無期徒刑, 原判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不變。

以參評院士為由多次索賄

新京報記者注意到, 作為原鐵道部窩案重要成員, 張曙光因參評院士專著涉假而聞名。 在庭審時, 他稱當年收受企業2300萬元, 是因參評院士“需要花錢”。

據張曙光受賄罪一審刑事裁判書顯示, 張曙光為了參評院士, 多次收取賄賂。

2007年初, 張曙光給某公司總裁戈某打電話, 說他準備參評中科院院士, 需要用錢, 讓其到北京來一趟。

後戈某準備300萬元現金,

裝在兩個紙箱裡, 開車到了北京, 在某飯店停車場將裝錢的兩個紙箱搬到張曙光的奧迪車後備廂中。

2009年元旦過後, 張曙光又給戈某打電話說他準備再次參評院士, 這次參評至關重要, 需要再用一些錢。 後戈某把準備好的300萬元分別裝在兩個黑色旅行箱中, 開車去了北京, 在某停車場將兩個黑色旅行箱拿到張曙光的奧迪車後備廂, 並祝他這次院士評選能獲得成功。

後據新京報調查, 張曙光參與院士評選的個人著作, 涉嫌由專家團隊在集中時間段內集體完成。 張曙光被鐵道部推薦為院士候選人時, 時任部長劉志軍“集全系統之力”力挺, 張曙光勢在必得(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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