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介紹:原告胡乃友訴被告戰志剛、陳衛華民間借貸糾紛一案, 本院於2017年4月27日作出(2017)魯0686民初613號民事調解書, 兩被告于2017年5月27日前償還原告人民幣70萬元, 案件受理費5400元, 保全費2520元由被告承擔。 本院於2017年6月10日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傳票、申報財產令、決定書, 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但至今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資訊公告:
執行案號:(2017)魯0686執653號
失信被執行人:陳衛華
性別:女
年齡:45
立案時間:2017年6月7日
身份證號碼:3706281973XXXX0022
執行法院:棲霞市人民法院
執行依據文號:(2017)魯0686民初613號民事調解書
執行依據製作單位:棲霞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700000.00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失信被執行人行為具體情形: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戶籍所在地:山東省棲霞市山城路12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