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蘭州紅古公安分局查處一起虛構綁架違法行為,
違法行為人被處以治安拘留10日的處罰。
案件回顧
女兒被綁要錢 母親心急報警
■3月8日上午10時許, 紅古區山根村居民楊某某來向紅古公安分局報警稱:3月2日其女兒魯某離家去蘭州打工。
■3月8日淩晨3時34分其女兒給她打電話哭著稱“救命, 我被人綁架了, 他們要錢。 ”
■淩晨3時50分接到其女兒發來的短信稱“明天一點之前往你女兒的卡裡打6萬塊錢, 如果報警或者不打錢的話, 我就把你女兒扔到河裡, 讓你連屍體都看不見!記住, 一點, 六萬塊!”同時附有女兒的銀行卡號。
■後楊某某一直給女兒打電話, 女兒手機無人接聽, 楊某某遂報警。
■接警後, 紅古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立即進行了初查, 同時上報市公安局指揮中心、刑警支隊。
■3月9日上午11時許, 警方在紅古區海石灣鎮下海石村一出租屋內將魯某找到。
案件原因
外出學習遭拒 虛構綁架被拘
經詢問警方查明, 違法行為人魯某近期向其母親楊某某提出到外地學習蛋糕烘焙技術, 被楊某某拒絕。 3月2日, 魯某謊稱去蘭州打工, 離家外出, 租住在紅古區海石灣鎮下海石村, 花完帶在身上的70元錢後, 魯某虛構其被人綁架的謊言, 並向其母親楊某某索要用於日常花銷及學習蛋糕烘焙技術需用的6萬元錢。
警方經進一步調查, 未發現有他人教唆或合謀向楊某某勒索錢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