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考試是僅次於公務員考試的大考, 每年事業單位考試同樣能有數千萬計的考生參加。 而大家都知道, 教師、醫生都是屬於事業單位, 但是一般情況下, 教師、醫生的考試會被單獨分出。
它們和其他事業單位又有什麼不同?
為什麼要單獨考試呢?
一、組織形式不同:
基於事業單位不同招聘崗位對人的能力素質有不同要求,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和醫療衛生類(E類)五個類別。
事業單位招考中有教師類、醫療衛生類的崗位, 考試由各用人單位的人事部門委託省級和地級市的人事廳局所屬人事考試中心, 事業單位考試中心命題和組織報名、考試並交用人單位成績名單。
而教師招聘, 醫療衛生招聘有的崗位並不參加事業單位統考, 由用人單位自行命題組織實施。
二、考試內容不同
事業單位參加統考崗位, 考試內容大部分為行測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 只有在面試環節才會考察到教學專業技能。
教師招聘考試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考試, 考試內容根據崗位需求而定, 一般考察教育綜合及學科專業知識。
醫療衛生招聘考試由用人單位自行組織考試, 考試內容根據崗位需求而定, 一般考察醫療綜合及醫療專業知識。
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斷推進, 我們會發現事業單位的分類越來越清晰, 以後將會合並為行政型、經營型、公益型三大類型事業單位。
編:雲南中公教育(ynoff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