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後果由持卡人承擔?這句話我們聽太多了。
沒有保管好信用卡, 被盜刷了, 自己承擔!
沒有保管好密碼, 被盜刷了, 自己承擔!
信用卡丟失沒有及時掛失, 被盜刷了, 自己承擔!
_(:з」∠)_
遇到這種情況, 小編心裡也是塞塞的, 明明在人在北京, 信用卡在上海被盜刷了, 為什麼銀行要讓自己擔責!出國旅遊信用卡被偷, 被盜刷, 自己沒簽名, 卻要自己擔責……
遇到這種情況的持卡人真是太多了, 我愛卡論壇一抓一大把, 卡友們也在互相出主意, 小編一般都會站持卡人的, 譴責銀行的不作為(當然也有例外, 小編是對事不對人的)。
但是, 如果持卡人做了這件事, 那小編是站銀行的。
借錢OR借卡, 你能接受哪件事?
換句話說, 你想損失1000塊錢還是10000+, 小編是危言聳聽嗎?曾借錢出去要不回的小夥伴舉個手好嗎!雖然小編才月薪…, 也曾遇到過借錢不還的人好嘛!要回來錢後, 小編被對方拉黑了…拉黑了…
信用卡外借, 不是一件小事情, 小編隨便搜一下, 就有很多案例, 不是借卡要不回, 就是透支了沒還的, 這還不是最悲劇的, 最悲劇的是, 如果這事你要報警、上訴的話, 法官也是不會站在你這邊的, 因為……
中國人民銀行1996年出臺的《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 持卡人信用卡僅限於合法持卡人本人使用, 持卡人不得出租或轉借信用卡及其帳戶。 在各銀行信用卡領用合約或信用卡章程中, 也都會明確寫明“信用卡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 因出租、轉讓或轉借信用卡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持卡人承擔。
看到沒, 因出租、轉讓或外借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持卡人承擔, 看到這裡還覺得無所謂嗎?
“小徐和小朱是朋友, 小朱借了小徐的信用卡花13萬買了輛車, 小徐借完卡就沒再關心這張卡的事, 他認為透支的錢應由小朱來還, 誰知小朱還了一段時間後,
法院審理認為, 小朱和小徐使用信用卡惡意透支, 數額巨大, 兩人的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第二起犯罪是共同犯罪, 兩人均是主犯。 因買車的小朱如實供述罪行, 可從輕處罰。 最終, 法院一審判處小朱有期徒刑6年, 並處罰金5萬元;判處小徐有期徒刑5年, 並處罰金4萬元。
這次你還無所謂嗎?還隨意借卡嗎?
小編提醒卡友們,防人之心不可無,信用卡最好不要外借,如果家人、親友有用卡的需求,不妨幫他們申請一張【附屬卡】,既能滿足日常刷卡,你又能控制附屬卡額度,把損失降低到最少。
小編提醒卡友們,防人之心不可無,信用卡最好不要外借,如果家人、親友有用卡的需求,不妨幫他們申請一張【附屬卡】,既能滿足日常刷卡,你又能控制附屬卡額度,把損失降低到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