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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情侶”遭父母反對 一氣之下離家出走

8月10日, 保山市昌寧縣18歲的女孩郭某某, 與19歲的男孩穆某某相戀, 因倆人年紀尚輕, 遭到雙方父母強烈的反對。 郭某某和穆某某一氣之下便相約離家出走。

無奈之下雙方父母便來到昌寧縣公安局漭水派出所報警求助。

派出所民警在瞭解情況之後, 立即展開尋找工作, 並於3天后在昌甯縣城區將二人找到帶回派出所, 在民警的耐心勸說下, 這對“小情侶”最終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後由民警通知雙方父母將倆人分別帶回了家。

微辣評:蜀黍能理解, 誰都有過青春懵懂, 都會經過任性、叛逆的過程, 但學生時代的主要任務不是談情說愛, 而是學習, 是學習!並且最不該的是遇到問題別動不動就離家出走, 這會讓家人傷心, 朋友擔心, 年輕人應該與家人之間多溝通多交流, 這樣才能化解矛盾, 家庭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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