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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5歲在一家公司上班, 認識了一個女朋友, 那時候我家裡很窮, 剛出來工作工資也沒多少,
那是一次夏天, 我們認識了快一年了, 我帶她回了我一趟老家, 當她看到我家的那棟土牆房跟瓦片屋頂, 當著我爸媽的面就跟我發脾氣, 還說我是一個窮光蛋, 說我不配跟她在一起, 還說我連鑽戒婚車都買不起, 跟別說聘金跟買房了, 說我給不了她幸福, 我一直挽留她, 她挖苦嘲諷說:你就是一個窮人, 別這樣跟乞丐一樣求我, 我要分手。
她走後, 把我的電話, QQ微信都拉黑了, 我徹底的死心了。 後來我一心投入工作, 就想著賺錢, 賺錢, 賺更多的錢, 後來我跟朋友創業做POS機, 剛開始擺地攤賣東西, 上門推銷產品, 慢慢的業績越來越多了, 三年後我也做了獨家代理了。 雖然說不是很有錢, 不過在這個廣州買了一套房, 開著一輛車, 算是在大城市紮根了。
後來我朋友告訴我, 我的初戀女友跟我分手後, 找了一個大5歲的男友, 有點閒錢, 結果不知道為什麼玩一玩被人甩了, 還去醫院流產, 去年嫁到他們鎮上去, 聽說老公是養魚的。 我聽到她過成這樣, 我也放心了。
前不久, 一個陌生電話打了我, 從聲音我聽出是她, 但是不知道哪裡來的號碼, 她在電話裡哭著跟我道歉, 說當初不該說那樣的話, 還說讓我不要記仇, 求我借10萬給他, 因為他家的魚塘的魚全死了, 現在需要錢。
我在電話裡冷冷的回了三個字:滾, 賤人! 她聽到後, 默默的掛了電話。 早知如此, 何必當初, 就算我有錢, 我也不會給你一分, 我另可給路邊的乞丐, 起碼人家會說聲謝謝。 你們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