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微評
童彤
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佈關於印發《教育部人才工作領導小組2017年工作要點》(下稱《工作要點》)的通知, 對深入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規範人才合理有序流動等多方面作出部署。 《工作要點》強調, 要向用人主體放權, 落實高校人員聘用自主權、薪酬分配自主權, 將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直接下放至高校。
綜觀《工作要點》可見, 其對深入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規範人才合理有序流動、營造人才發展良好環境等均作出了部署, 其中, 在最為關鍵的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方面, 《工作要點》堪稱乾貨十足,
《工作要點》指出, 要深入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一是向用人主體放權。 積極探索實行高校人員總量管理, 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崗位設置, 落實高校人員聘用自主權、薪酬分配自主權。 落實《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 將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直接下放至高校。 二是充分激發人才活力。 研究出臺《關於加快直屬高校高層次人才發展的指導意見》。 三是完善創新型人才培養機制。 完善高校學科專業、類型、層次和區域佈局動態調整機制。
在人才流動方面, 《工作要點》指出, 要規範人才合理有序流動。 一是健全人才流動機制。
可見, 《工作要點》一方面在備受關注和期待的體制機制改革方便重點著墨, 另一方面也兼顧著教育均衡發展的需要, 強調了對艱苦偏遠地區一線人才的支援,
教師人才之于教育的重要性, 在各個教育層級均有著較為一致的評價, 尤以在高等教育階段為甚。 在高等教育階段, 高級別教師人才的存在發揮著人才培養和創新的核心作用, 特別是在當前大學層面打造智庫的浪潮以及期望在產學研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指引作用的局面下, 教師人才的多寡, 在某種意義上決定著智庫品質乃至產業發展的品質。
顯然, 要解決這些難題, 只能從打破制度障礙開始, 比如, 在教師人才培養領域從人才培養初期即樹立教師流動概念,
當然, 人才的培養終究還是要回歸校園, 教師人才更是如此, 顯然, 以高校教師職稱評審權直接下放至高校為開始, 打響用人主體放權的高校人才體制改革戰役, 將為未來高校人才乃至各級教師人才發揮核心作用樹立標杆, 其後續積極影響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