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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堅持要在房產證上寫上老婆的名字,爸媽反對,如今後悔晚了

高中畢業之後, 我去部隊了兩年兵。 退役後, 我便回到了我們市里, 進了一家公司做保安隊長。 每個月工資不算高, 但也比較穩定, 對我這樣一個農村出來的人來說, 沒讀什麼書, 能再城市立足也算不錯了。

我爸媽都是農民, 爸爸前些年還外出打工, 最近這幾年身體不好, 就沒有出門了。 家裡就我一個孩子, 我的工作穩定下來, 唯一要擔心的就是成家了。 我談過幾個女孩, 可是談到最後, 對方都因為我沒房子不願意嫁給我。

12年的時候, 我們市里房價已經漲到5000塊1平米了, 爸媽都覺得太貴了, 但是我一咬牙,

還是決定買了。 自己攢的錢, 加上爸媽掙的錢, 一起20萬, 又找戰友幫忙, 從銀行貸款了20萬, 買了一套80平米的房子。 雖然只有兩室, 但我已經很滿足了。

有了房子之後, 我就有自信多了, 敢主動約女孩出來了。

13年的時候, 我終於遇到了一個喜歡的人, 她瞭解了我家情況後, 也沒有排斥我。 她也算是個大齡剩女了, 弟弟都已經結婚了, 她卻還是單身。 家庭條件也不算好, 但比我家好, 她爸媽都有退休金, 沒什麼大的負擔了。

談了半年, 我們就準備結婚了。 她家就提了一個條件, 就是房產證上也要有她的名字。 我當時已經29了, 之前被拒絕了好幾次, 難得有人願意嫁給我, 我就毫不猶豫答應這個條件了。

跟我爸媽說了之後, 他們強烈反對, 讓我不要再房產證上加她的名字。

可是我當時非常固執, 也確實很喜歡那個女人, 就堅持要加。 最後, 我爸媽只好妥協了。 就這樣, 我們結婚了。

如今, 我跟老婆已經結婚四年多了, 可是我卻越來越後悔了。 她身子多病, 自打嫁給我之後, 各種藥就沒停。 最關鍵的是, 醫生還建議她, 最好不要生孩子。

沒有孩子的家庭, 一點生氣也沒有, 冷冷清清的, 我爸媽都不願意過來玩。 可是, 我又不能強逼著她要孩子。 我糾結過很久, 要不要跟她離婚, 可是, 房產證上也有她的名字, 就算離了, 我也要跟她平分房產。 更何況, 她現在身體這個情況, 未必我想離就能離。

想起當初的婚事, 實在是我操之過急了。 爸媽奮鬥了一輩子, 幫我買了一套房子, 如果就這樣打水漂了,

我心裡實在不甘心, 只能跟她這樣將就著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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