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誰執法誰普法”基本原則是啥?
——堅持普法工作與法治實踐相結合。
——堅持系統內普法與社會普法並重。
——堅持條塊結合、密切協作。
——堅持從實際出發、注重實效。
02
“誰執法誰普法”具體有什麼要求呢?
1、建立普法責任制。
2、明確普法內容。
3、切實做好本系統普法。
4、充分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司法解釋起草制定過程向社會開展普法。
5、圍繞熱點難點問題向社會開展普法。
6、建立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等以案釋法制度。
7、創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
03
落實、執行不力可是有處罰的!
《意見》要求, 各級黨委(黨組)要高度重視, 切實加強對普法工作的領導。 各級國家機關要把建立普法責任制擺上重要日程, 及時研究解決普法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加強人員、經費、物質保障, 為普法工作開展創造條件。 要把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法治建設的重要內容, 納入國家機關工作目標考核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 上級國家機關要加強對下級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意見》指出,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普法依法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國家機關普法工作的指導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