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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要開始啦!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3月2日印發《2017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方案, 3月底廣西將啟動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 報名時間為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10日17:30。

招聘範圍

招聘範圍為全區各市、縣(市、區)教育局主管的公辦中小學(含中等職業學校、幼稚園以及特殊教育學校, 下同)教師(不含教學輔助教師), 不包括以上學校管理和工勤崗位人員。

招聘物件基本條件

(1)招聘對象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 並取得《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證書。 考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書, 也可報名參加考試, 但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核前取得學歷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或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證明(注:由於教師資格證書一般在7月上中旬發放給考生, 如果個別考生未能在報考單位組織面試前拿到教師資格證書, 但已在教師資格認定所報教育局資格審核合格, 可向認定所報教育局申請先開具教師資格認定審核合格的證明), 否則招聘單位將取消面試和錄用資格。

(2)招聘對象須熱愛教育事業, 遵紀守法, 品行端正, 身體健康, 所學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計畫一致。

(3)對報考鄉鎮及以下教師崗位的報考人員, 專業對口, 並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 可免筆試。 如確有需要, 可由招聘單位商主管部門增設篩選程式, 篩選方式和結果公開。

(4)高層次、急需緊缺教師引進可按照桂人社發〔2011〕155號檔執行。

招聘程式

2017年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 按照“發佈招聘資訊→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基礎知識考試)→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考核→體檢和公示→公佈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複征志願與補充招聘→聘用”等環節開展。

1

發佈招聘資訊(2017年3月下旬)

自治區、市、縣(市、區)三級同時發佈招聘資訊, 崗位要求等招聘資訊由各市、縣(市、區)招聘主管部門自行負責解釋。 各設區市於2017年3月27日前將本轄區內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網址連結報廣西招生考試院。

自治區在教育廳公眾資訊網(http://www.gxedu.gov.cn/)、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廣西畢業生就業網(http://www.gxbys.com/)、廣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gxpta.com.cn/)以及相關媒體上發佈。 市、縣(市、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相關網站和本地媒體上發佈本轄區內中小學教師招聘資訊。 請留意這4個網站哦!

2

網上報名(2017年4月18日前完成)

(3)資格審查。 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 應說明原因。 需要現場審查的, 由各市在招聘公告中明確。 資格審查工作於2017年4月11日17:30前完成。

(4)繳費方法及收費標準。 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統一支付報考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員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桂價費〔2010〕269號檔的規定標準收費:報考費每人每科50元, 不收取報名費。 已繳報考費的應聘人員, 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證所示考點到該考點主管部門領取收費收據。

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于4月12日17:30前完成繳費。 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5)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每個崗位原則上不少於1:3的比例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經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准後可以開考)而取消報考崗位的,應聘人員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後,可於4月17日9:00至17: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於4月18日17:30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後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通過原繳費帳戶統一退費。

3

筆試(2017年5月13日)

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的筆試考務、考場編排、試卷領取、保管回收等相關工作由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展,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具體承辦。

(2)筆試時間為2017年5月13日,具體安排為:上午9:00—11:00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8—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3)成績查詢(2017年5月下旬)。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查詢,具體時間見報名網站。

4

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2017年7月中旬完成)

面試工作由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

(1)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各市、縣(市、區)應按規定公佈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畫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由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需要進行資格複審的,應由應聘人員提供相關證件原件,並在面試前完成資格複審。若有資格複審不合格或本人自願放棄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則應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遞補時間節點由各市、縣(市、區)自行確定並公告,以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開展。免筆試的報考人員和參加筆試按1:3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共同參加面試。

(2)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錶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可採用結構化、情景類比等方法,通過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開展。面試工作流程及其他相關要求按照桂人社發〔2012〕79號文執行。3.面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佈。各市、縣(市、區)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相關應聘人員具體的面試時間和地點。本次招聘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為總成績。面試成績由各市、縣(市、區)自行公佈。

5

考核(2017年7月20日前)

(1)確定考核人員名單。面試結束後,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畫資料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核人員。總成績並列的人員可同時進入考核,也可通過加試方式確定考核人員,具體方式由各市、縣(市、區)自行確定並在公告中明確。

(2)招聘單位負責應聘人員的考核工作。著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

6

體檢和公示(2017年7月25日前完成)

(1)體檢。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應聘人員的體檢工作。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行。

(2)確定擬聘人員。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空缺的名額,可以按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3.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由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

7

公佈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2017年8月4日)

公示期滿後,公佈擬聘用人員名單。經過第一階段的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後,仍有空缺崗位的,各市可自行組織一次複征志願與補充招聘。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開放“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各市自行發佈複征志願補充招聘資訊,開展調劑補充招聘的報名工作。

8

複征志願與補充招聘。(2017年8月上旬)

(1)補充招聘條件。參加了2017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且取得筆試成績的考生(含報考鄉鎮及以下教師崗位,專業對口,並已取得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的,免筆試的考生),可以參加補錄。已確定為擬錄用人員不能再參加補充招聘,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當年聘用資格,並作誠信記錄備案。補充招聘時,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補充招聘職位;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補充招聘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2)有關時間節點。①公佈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8月4日)。②複征補充招聘網上報名(8月7日9:00至8月8日17:30分)。—11—③資格審查(8月10日前完成,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允許改報)。④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節,由各市自行組織完成。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節的標準條件設置,參照“六、招聘程式”的第“(四)、(五)、(六)”條執行。

(3)其他事宜。如補充招聘結束後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師的崗位,自治區不再統一組織二次補充招聘,由各設區市根據情況自行組織二次補充招聘。

9

辦理聘用手續(2017年8月下旬完成)

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本市規定和流程辦理增人和聘用手續。應聘人員一經錄用,不得再參加2017年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其他崗位的應聘。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開設專門的綠色通道辦理相關手續,確保聘用人員按時到崗任教。

經費保障

報名系統維護、筆試命題、制卷、評卷等經費由廣西招生考試院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費中按一定比例列支。其他經費(含補充招聘工作所需經費)由各市、縣(市、區)保障。體檢經費由考生本人自付。

逾期不繳費的,視作自動放棄報考資格處理。

(5)已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且繳費成功,但因所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每個崗位原則上不少於1:3的比例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經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核准後可以開考)而取消報考崗位的,應聘人員接到資格審查單位通知後,可於4月17日9:00至17:30期間改報其他崗位。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於4月18日17:30前完成資格審查。對未按時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後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將通過原繳費帳戶統一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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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2017年5月13日)

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的筆試考務、考場編排、試卷領取、保管回收等相關工作由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開展,招生考試院(招生辦)具體承辦。

(2)筆試時間為2017年5月13日,具體安排為:上午9:00—11:00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下午15:00—17:00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8—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3)成績查詢(2017年5月下旬)。應聘人員登錄廣西招生考試網(www.gxeea.cn)進入“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查詢,具體時間見報名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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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2017年7月中旬完成)

面試工作由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實施。

(1)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各市、縣(市、區)應按規定公佈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畫與報考人員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由筆試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需要進行資格複審的,應由應聘人員提供相關證件原件,並在面試前完成資格複審。若有資格複審不合格或本人自願放棄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則應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人員遞補。遞補時間節點由各市、縣(市、區)自行確定並公告,以確保面試工作順利開展。免筆試的報考人員和參加筆試按1:3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共同參加面試。

(2)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心理素質、儀錶儀態、言語表達、思維品質等教學基本素養和教學設計、教學實施、教學評價等教學基本技能,可採用結構化、情景類比等方法,通過備課、試講、答辯等方式開展。面試工作流程及其他相關要求按照桂人社發〔2012〕79號文執行。3.面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佈。各市、縣(市、區)應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相關應聘人員具體的面試時間和地點。本次招聘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為總成績。面試成績由各市、縣(市、區)自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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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2017年7月20日前)

(1)確定考核人員名單。面試結束後,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畫資料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核人員。總成績並列的人員可同時進入考核,也可通過加試方式確定考核人員,具體方式由各市、縣(市、區)自行確定並在公告中明確。

(2)招聘單位負責應聘人員的考核工作。著重考核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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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檢和公示(2017年7月25日前完成)

(1)體檢。各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轄區應聘人員的體檢工作。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行。

(2)確定擬聘人員。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對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空缺的名額,可以按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3.公示。擬聘人員名單及基本情況由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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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2017年8月4日)

公示期滿後,公佈擬聘用人員名單。經過第一階段的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後,仍有空缺崗位的,各市可自行組織一次複征志願與補充招聘。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開放“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系統”,各市自行發佈複征志願補充招聘資訊,開展調劑補充招聘的報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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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征志願與補充招聘。(2017年8月上旬)

(1)補充招聘條件。參加了2017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且取得筆試成績的考生(含報考鄉鎮及以下教師崗位,專業對口,並已取得符合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的,免筆試的考生),可以參加補錄。已確定為擬錄用人員不能再參加補充招聘,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當年聘用資格,並作誠信記錄備案。補充招聘時,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補充招聘職位;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補充招聘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2)有關時間節點。①公佈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8月4日)。②複征補充招聘網上報名(8月7日9:00至8月8日17:30分)。—11—③資格審查(8月10日前完成,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允許改報)。④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節,由各市自行組織完成。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節的標準條件設置,參照“六、招聘程式”的第“(四)、(五)、(六)”條執行。

(3)其他事宜。如補充招聘結束後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師的崗位,自治區不再統一組織二次補充招聘,由各設區市根據情況自行組織二次補充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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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聘用手續(2017年8月下旬完成)

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按本市規定和流程辦理增人和聘用手續。應聘人員一經錄用,不得再參加2017年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其他崗位的應聘。各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開設專門的綠色通道辦理相關手續,確保聘用人員按時到崗任教。

經費保障

報名系統維護、筆試命題、制卷、評卷等經費由廣西招生考試院在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費中按一定比例列支。其他經費(含補充招聘工作所需經費)由各市、縣(市、區)保障。體檢經費由考生本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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