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青島重新界定高污染燃料目錄 七大禁燃區公佈
日前, 市環保局印發《關於落實高污染燃料目錄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對青島高污染燃料目錄進行了重新界定。
根據青島實際情況, 青島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目錄》中的Ⅰ類燃料組合, 即在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 禁止單台出力小於20蒸噸/小時的鍋爐和民用燃煤設備燃用含硫量大於0.5%、灰分大於10%的煤炭及其製品, 如石油焦、油葉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 《通知》同時指出, 國家、省、市有更加嚴格工作部署的, 執行最嚴格的工作要求。
據瞭解, 《高污染燃料目錄》由國家環境保護部制定, 將禁燃區內禁止燃用的燃料組合分為Ⅰ類(一般)、Ⅱ類(較嚴)和Ⅲ類(嚴格), 共三類。 市環保局汙防處工作人員介紹, 結合青島大氣環境品質改善、能源消費結構、經濟承受能力等要求, 選擇禁燃Ⅰ類燃料組合。
此外, 《高污染燃料目錄》中所規定的高污染燃料是根據產品品質、燃用方式、環境影響等因素確定的需要強化管理的燃料, 僅適用於依法劃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的管理, 不作為禁燃區外燃料的禁燃管理依據。 青島規定, 自2017年7月1日起, 禁止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內銷售使用高污染燃料。
七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此前, 《青島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管理規定》中規定了青島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全部行政區域, 嶗山區中韓街道辦事處所轄區域;
城陽區黑龍江北路—城陽區209省道—長城路—秋陽路向東延長線—青威路—春陽路—青新高速公路—瑞陽路—204國道—文陽路—青威路—禮陽路—長城南路—黑龍江北路圍合區域;
城陽區膠州灣海岸線—大沽河東岸—前海路—上馬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南界—河東路—華中路—祥茂河—科興路向西延長線—嶴東北路—錦宏東路—河嶺路—城陽區即墨市行政區域界線—河嶺路向北延長線—膠濟鐵路城陽段—錦宏東路—雙元路—文陽路—正陽西路—墨水河西岸—紅島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北界—膠州灣海岸線圍合區域;
黃島區海岸線—靈山衛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界線—昆侖山南路—昆侖山北路—黃河西路—辛安街道辦事處與靈珠山街道辦事處行政區域界線—7602省道青島前灣港區2 號疏港高速—團結路—淮河東路—千山北路—千山北路與遼河路交會點向北延長線—黃島區海岸線圍合區域;
黃島區豆金河—雙珠路—青島濱海公路—兩河—海岸線—風河—豆金河圍合區域;
黃島區風河—珠山路—雙珠路—東風路—鐵橛山路—琅琊台路—風河圍合區域;
黃島區青草河—青島濱海公路—黃島區相公山河(南北向段)—世紀大道—海岸線—青草河圍合區域。 (記者 劉萍)
[編輯:亞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