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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出臺意見 規範管理賀蘭山保護區滾鐘口景區等擬保留專案

近日, 銀川市印發《關於賀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銀川段擬保留專案環境保護規範管理意見的通知》, 對擬保留的13處專案提出具體的環保規範化管理要求。

按照要求, 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內不允許有人類開發活動。 為加快推進寧夏賀蘭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落實好中央第八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回饋整改意見和環境保護部約談要求, 銀川市集中力量對保護區內40處人類活動點進行整治, 其中核心區3處、實驗區37處。 截至目前, 已拆除整治點賀蘭金石礦、椿樹口果園、遠山工貿等22處;拆除房屋約1221間、煙囪2座,

面積約14.9萬平方米;清運渣土約8.6萬立方米, 完成人工生態恢復整治面積約9.6萬平方米。

擬保留的13處項目中, 除滾鐘口風景區部分位於緩衝區外, 其餘12處全部位於實驗區, 其中包括歷史遺存的西夏王陵、賀蘭山岩畫和拜寺口雙塔風景區、鹿盤寺旅遊設施等, 及滾蘇路、鹿盤寺公路、鎮蘇路等承擔交通運輸及道路維護等功能的專案。 按照要求, 所有擬保留專案要嚴格遵守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紅線制度, 做好各項台賬管理工作;不得建設污染環境、破壞資源或景觀的生產設施, 已建成的旅遊道路、公墓等禁止擴大規模;經允許的新、改、擴建專案, 必須全部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及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責編:賈茹、馬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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