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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聰明又膽大,扣車罰款又拘留!

近日, 煙臺高速交警支隊福山大隊民警在福山站執勤時, 發現一輛輕型普通貨車存在超長違法行為, 遂令其靠邊停車, 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接受檢查。

民警接過行駛證時, 發現證件的車輛年檢資訊為2018年, 而車擋風玻璃上並沒有放置年檢合格標誌, 在隨後的詢問中, 駕駛員無法提供年檢標誌, 這不免讓民警起了警覺, 民警一面以檢查車輛在運貨物為由讓司機下車, 使人車分離, 一面通過後臺核查駕駛證真實資訊。

後經審查, 該駕駛員使用的是偽造機動車行駛證, 民警當即對司機及車輛進行控制。 在隨後的詢問中民警瞭解到, 該車違法行為較多, 早已脫審, 無法年檢, 索性自己找人買了一個偽造的行駛證以躲避民警檢查。

最後民警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一款對其做出扣留機動車, 收繳偽造行駛證, 罰款2000元, 處15日以下拘留的處罰決定, 目前該案在進一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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