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8日,
驛城區法院對一起拒不履行法院判決義務的被執行人王某名下的房產進行強制清場,
順利將拍賣成功的房產交付給買受人,
充分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周某與王某民間借貸一案, 王某向周某借款32萬元, 到期未還, 經法院審理判決, 王某歸還周某借款。 王某至今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 故申請強制執行。
我院受理後, 快速調查被執行人王某名下財產線索, 查詢到其名下有約500平米的房產, 法院依法凍結並拍賣, 由買受人競競拍買得。 法院兩次張貼清場公告限期在十日內搬出房屋,
2017年8月8日, 決定對本案予以強制清場, 為確保案件順利執行, 制定詳細周密的執行計畫方案, 組織警力, 由王軍副局長親自帶隊, 到達現場後, 執行人員遭到被執行人家屬的強力阻擾, 其家屬情緒激動,
(通訊員:朱童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