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慶新聞網報導, 兩人在獄中認識, 釋放後又重操舊業盜竊過年, 22日, 桐城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了涉嫌盜竊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宋某。
犯罪嫌疑人李某、宋某兩人在2016年均因盜竊被合肥某法院判處刑罰, 並在同一地方服刑, 兩人在服刑期間認識並結為朋友。 後兩人均在2016年過年前被釋放, 兩人沒有找到合適工作, 手頭十分拮据。 兩人遂商量重操舊業, 決定再去偷東西賣錢。 兩人經商量決定開車到桐城偷東西。 兩人經過踩點選定了一家超市, 後於半夜十二點開車到超市門口, 利用“十字強開”工具將超市卷閘門撬開後進入超市,
桐城市人民檢察院經審理認為, 犯罪嫌疑人李某、宋某剛出獄不久又實施盜竊, 好逸惡勞, 毫無悔改之心, 人身危險性極大, 不捕有繼續犯罪的可能, 遂決定批准逮捕李某、宋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