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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闖紅燈”罰20元!宜賓專項整治交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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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賓將要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了

!!!

針對宜賓城區兩輪電動車、摩托車、

人力車、大貨車違法行駛,

行人不遵守交通規則等

突出交通違法行為

行人再亂闖紅燈要罰款20元了!

本次整治將違規違法行為的處罰措施予具體如下

↓↓↓

駕駛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客運人力三輪車在市中心城區道路內通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依法處20-50元罰款, 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 扣留其非機動車。

☑ 違反交通信號通行的;

☑ 逆向行駛的;

☑ 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 未靠道路右側行駛的;

☑ 不按規定載人載物的;

☑ 客運人力三輪車在市中心城區禁止通行的道路上通行的;

☑ 違法停放的;

☑ 安裝遮陽傘等影響交通安全的。

駕駛摩托車在市城區道路內通行, 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違者罰款100元。

摩托車應當遵守右側通行原則,

並在專用車道內行駛;在沒有設置專用車道的道路上, 應當在最右側車道行駛。 岷江大橋、南門大橋、楊公橋以內的區域禁止通行。

禁止大貨車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設定的禁行路段、禁行時段通行。

確需要出入市中心城區的貨運車輛, 應當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臨時通行證;車輛必須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 按指定時間、路線通行。

禁止行人違反交通信號通行、隨意橫穿道路、翻越隔離護欄, 禁止乘車人向車外抛灑廢棄物。 違者, 處20元罰款。

希望廣大市民積極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 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 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行政拘留並處500元罰款。

內容來源丨宜賓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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