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格力電器董事長董明珠, 競爭對手們是這樣形容她的:“董姐走過的路;都長不出草來。 ”可見這位鐵娘子的厲害之處。 1995年, 董明珠成為格力的銷售經理, 下屬們是這樣看當時的這位女上司:一個從不按牌理出牌的人, 她的“牌理”只有一個:自己的原則, 自己認為對的。 某種程度上, 當你讀懂了她的過去, 才能更好理解她的現在與未來。
在平時的生活細節上, 董明珠還做了這樣一個規定“上班時間不許吃東西, 一經發現, 第一次罰五十, 第二次罰一百, 第三次走人!”。 當所有人以為只是說說而已時, 有一天,
在一次分享交流會上, 董明珠表示, 很多人都恨她, 因為她限制了格力員工的自由, 甚至於在外面招待客人!格力電器原來發展並不大, 但是下班之後, 只要在飯店吃飯, 在任何飯店都可以看到有格力的人在吃飯。 後來董明珠看到此事不對勁, 格力來客人後請人吃飯正常, 但是董明珠發現往往招待的客人不是別人, 而是格力員工自己, 吃完後第二天就說是請客了就報銷了。 見此, 董明珠立馬立下推出一個制度:會客單制度, 就是說只能填寫當天請客人吃飯的報銷費用,
有一天,
格力來了一撥客人,
於是董明珠請他們去歌舞廳。
結果去了之後,
董明珠被告訴已經有一批格力員工包了一個大廳。
董明珠當時非常奇怪,
這麼幾個人為什麼要包大廳?跑去一看,
原來是總經辦的一幫人在那裡唱歌跳舞,
一晚上報銷高達上千元。
董明珠當時很心痛,
因為員工對她撒謊說有一批日本客人需要招待,
但喝醉了就沒有去,
但第二天一查根本沒有日本人!董明珠覺得此事很嚴重,
於是對他們說:即使日本人喝醉了不來,
也沒有規定你一定要來,
你們可以退掉啊!於是董明珠就推出了會客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