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 2017-08-19 16:09
“不照我說的做, 就去你家弄死你……”2017年6月, 小月、小佳、小浩(均為化名)等3名不滿14周歲的女孩, 在犯罪嫌疑人何其濱的言語恐嚇威脅下,
今年20歲的何其濱是無業人員, 為尋求刺激, 他多次利用社交網路與陌生女網友欲進行裸聊。 由於對方多為成年人, 不易被騙, 何其濱便盯上了涉世未深的小女孩。
2017年6月初, 何其濱更換網名“小岩”, 通過網路與小佳、小月成為網路好友。 聊天過程中, 何其濱分別向她們發送黃色短片, 並揚言如果不按照他的要求模仿片中動作並與其裸聊, 便行兇報復。 受了驚嚇的小月和小佳只能言聽計從, 兩次過後, 她們不敢再登錄社交網站。
近日, 瓦房店市檢察院在全面審查何其濱的供述與辯解, 被害人陳述、證人證言等證據材料的基礎上, 認為證據來源合法、客觀真實有效, 各證據之間已經形成完整的證據鏈條, 遂以涉嫌猥褻兒童罪依法對其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檢察日報 葉紅 楊茜淳 杜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