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法制日報記者朱甯甯
針對今年有代表委員提出的, 專利法第6條職務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單位的規定限制了高校、院所科研人員科技轉化成果的積極性,
他同時表示, 目前, 我國已經形成了完整的成果轉化政策體系。 在科技成果的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方面, 有些問題也在逐步解決過程中。
萬鋼介紹說,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在很多方面都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去年年初, 國務院制定了《實施若干規定》, 國務院辦公廳頒佈了《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 形成科技成果轉化三部曲。
萬鋼認為, 科技成果轉化具有雙重屬性, 既有個人收益屬性, 還有社會公益屬性。 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當中, 我們更加注意了成果轉化的公益性。 很多科技人員、科技特派員也走到農村去, 和貧困農民一起養土雞, 做電商, 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
下一步, 萬鋼表示將採取兩方面措施推動科技創新成果轉化, 一是要打通環節, 使政策更加順暢的落實落地, 使每一個科技人員都能夠有收穫感;二是推動公益性科技成果的轉化, 把科技成果更多的應用到農業發展、扶貧攻堅和帶動傳統產業發展等方面。 這樣雙管齊下, 才能更好的把科技成果轉化成現實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