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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部長萬鋼:將大力推動公益性科技成果轉化

作者 法制日報記者朱甯甯

針對今年有代表委員提出的, 專利法第6條職務發明創造專利權歸單位的規定限制了高校、院所科研人員科技轉化成果的積極性,

應當予以修改一事, 科技部部長萬鋼今天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記者會上作出回應。 萬鋼說, 實際上,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已經部分解決了這個問題, 明確規定國家財政支持的科技項目所產生的科技成果, 在轉化應用中的收益淨收入50%以上可由發明人享受。

他同時表示, 目前, 我國已經形成了完整的成果轉化政策體系。 在科技成果的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方面, 有些問題也在逐步解決過程中。

萬鋼介紹說, 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在很多方面都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去年年初, 國務院制定了《實施若干規定》, 國務院辦公廳頒佈了《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 形成科技成果轉化三部曲。

對於大家比較關注的橫向科技經費的管理問題, 國務院細則上明確了橫向專案屬於成果轉化法規定之內, 管理按照合同進行, 收入按照成果轉化法規定進行分配。 此外, 對於怎麼計算科技成果轉化的淨收入, 中科院和科技部共同發佈了檔, 確定了計算成果轉化淨收入的方法。 科技部和國資委也專門發佈了科技型國有企業人員享受科技成果收益分配的細則和法規。

萬鋼認為, 科技成果轉化具有雙重屬性, 既有個人收益屬性, 還有社會公益屬性。 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當中, 我們更加注意了成果轉化的公益性。 很多科技人員、科技特派員也走到農村去, 和貧困農民一起養土雞, 做電商, 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

成效很大。 這種科技成果轉化應該給予獎勵和支援。 科技成果轉化實際上是科技創新的一個重要環節, 在很多行業都具有引領創新、推進創新的作用。

下一步, 萬鋼表示將採取兩方面措施推動科技創新成果轉化, 一是要打通環節, 使政策更加順暢的落實落地, 使每一個科技人員都能夠有收穫感;二是推動公益性科技成果的轉化, 把科技成果更多的應用到農業發展、扶貧攻堅和帶動傳統產業發展等方面。 這樣雙管齊下, 才能更好的把科技成果轉化成現實生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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