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空氣優良天數每上升1%獎10萬
我市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方案“再升級”上半年各區市生態補償考核成績出爐
記者昨天從市環保局獲悉, 市環保局、市財政局日前印發了《青島市2017年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方案》。 2017年度, 我市新增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考核, 以四項污染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濃度、環境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和秸稈焚燒作為3類考核指標, 實行年度考核, 每年向社會公佈考核結果。 同時公佈了各區市上半年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考核情況。 從結果來看,
調整考核內容和考核方式
市環保局工作人員介紹, 設立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資金 (以下簡稱生態補償金)主要用於對各區市環境空氣品質進行生態補償, 生態補償金實行市、區(市)分級籌集。 各區市應當制定資金使用方案, 加強資金管理, 提高使用績效。 資金使用方案報市財政局、市環保局備案。
《方案》的考核內容為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各區市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氮(NO
2
)、二氧化硫(SO
2
)年度平均濃度達標改善情況, 以及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 此外還考核黃島區、城陽區、即墨市、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秸稈禁燒工作情況。
“和以往不同的是, 今年的《方案》從考核內容、考核方式等方面均有較大幅度調整。 ”市環保局相關工作人員對《方案》進行瞭解讀, 與去年相比, 今年我市增加了SO
2
、NO
2
的考核指標,
PM2.5、PM10、NO
2
、SO
2
四項污染物權重分別占40%、35%、15%、10%。 自2016年起, 國家、省將空氣品質優良率作為大氣考核約束性指標, 我市也增加了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考核指標, 資金係數為10萬/百分點,
增加秸稈禁燒火點處罰額度
我市今年還增加了秸稈禁燒火點的處罰額度。 重點禁燒區域、其他區域每次出現火點的處罰金額由5萬元、3萬元分別提高到10萬元、5萬元。 這就意味著在重點禁燒區域(機場、交通幹線、高壓輸電線路附近、人口集中區、各級自然保護區和文物保護單位等)每出現1處火點, 所在轄區向市財政繳納10萬元;其他區域每出現1處火點, 繳納5萬元。 對全年未出現秸稈焚燒火點的區市, 市財政獎勵50萬元。 2016年我市首次將秸稈禁燒火點納入生態補償考核, 相關區市均提高了重視程度, 火點由2015年的35處大幅下降到7處,
結合我市的實際, 根據市財政的統籌安排, 今年的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由去年的季度考核, 每季度向社會公佈考核結果改為年度考核和年終一次性結算。
上半年生態補償考核結果揭曉
按照《方案》考核要求, 根據省市環保部門委託的協力廠商監測運營機構對各區市空氣品質自動監測資料和環保部秸稈禁燒衛星遙感監測核定結果進行計算, 近日各區市2017年上半年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考核情況出爐。
四項污染物考核得分高低依次為市南區、城陽區、平度市、李滄區、嶗山區、即墨市、市北區、黃島區、萊西市、膠州市。 空氣品質優良天數比例考核得分高低依次為平度市、市南區、即墨市、城陽區、萊西市、黃島區、嶗山區、膠州市、市北區、李滄區。
(記者 黃飛 通訊員 王諾 郭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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