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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挽回婚姻,男子變更房產為妻子獨有,現在尷尬了……

哄老婆的方式千千萬, 將兩個家庭共同買下的房屋轉為妻子一人獨有的方式倒是少見。 這是一對年輕的小夫妻。 男方小楊1991年生, 女方小楚1988年生, 2014年結婚, 屬於“姐弟戀”。

然而婚後小楚懷著孕, 卻堅決要離婚, 小楊為挽回婚姻又幹了這麼件幼稚事, 最後弄得自己面臨人財兩空, 雙方都很尷尬。

丈夫不思長進

妻子懷著孕也要離婚

小楊和小楚是2014年5月結婚, 雙方家長在建德為他們買了一套80萬的房子, 男方大人出了70萬, 一輩子的積蓄傾囊而出。 女方大人出資10萬元。 房屋產權登記在小楊和小楚的名下, 系共同所有。

婚後兩人雖都有工作, 但並不是很穩定。 而且小楊因為家裡經濟條件稍好, 經常不去上班, 只待在家裡打遊戲。 妻子小楚正值孕期, 得不到應有的照顧, 再加上自己的老公成天無所事事, 不思長進, 她自然氣惱。

為挽回婚姻

瞞著父母將房屋變更為妻子獨有

頻繁不休的爭吵和日漸淡漠的感情使得小楚冒出了離婚的念頭。 小楊眼看著好不容易追到手的老婆要鬧離婚, 想出了一個法子挽回婚姻:將兩人共同擁有的房產轉到妻子一人名下。 2015年12月雙方簽訂婚內財產協議, 並在未通知父母的情況下完成房屋產權變更手續。

可惜這個法子治標不治本。 2016年, 妻子小楚正式到法院起訴離婚。 但當時小楚還有身孕, 法官認為雙方有感情尚未破裂, 仍有彌合的可能性, 駁回了小楚的訴訟請求。

本以為孩子的降生可以促進兩人的感情, 但今年6月, 小楚再次來到法院, 還是為了和丈夫小楊離婚, 這回她離婚的態度十分堅決。 而小楊則始終表示自己並沒有不良嗜好, 兩人也沒有道德問題上的過失, 堅決不同意離婚。

妻子離婚態度堅決

丈夫面臨人財兩空

一想到一旦這個婚離了, 小楊可就面臨著人財兩空的境地, 尤其是當初買房的付款男方占了大頭, 小楊的父母都在法院表現得很激動。 但小楚提出只要能把婚離了,

房子歸屬的問題還可以商量, 小楊這方才松了口。

小楊和小楚有調解的意願, 小楊的父母想著以後能有機會看看孫子, 小楚也希望好聚好散。 承辦法官本著調解協商解決家事案件的工作原則, 先後組織4次調解。

最終雙方自願離婚, 孩子由小楚撫養, 房屋歸小楊所有, 但小楊需在十月底前給小楚房屋款45萬元, 款項付清後辦理過戶手續, 若違約, 違約方再支付對方違約金5萬元。

法官也感慨:現今父母出資買房的情況很多, 房屋產權登記或產權份額的約定應謹慎。 婚姻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情, 更是兩個家庭的事情, 父母出資給孩子置辦財產的, 應多與父母溝通交流。 婚姻不是兒戲, 需要與對方有足夠的相處時間, 不要等到結婚後才發現“三觀不合”鬧離婚, 白白浪費了大好青春。 而房屋加減名字, 房屋產權約定, 也不是兒戲, 需要慎重考慮後再做改變, 處理不好, 將導致雙方矛盾激化, 不得安生。

婚姻問題哪是兒戲, 靠這樣哄就能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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