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新生事物, 總是帶著兩副面孔, 比如共用單車, 方便了大家出行, 可是亂停亂放的問題日漸嚴重。 如今, 無人機也開始面對這樣的質疑。 無人機的廣泛應用一方面拓展了人類的能力空間, 一方面又帶來了比較嚴重的安全問題。
從2015年開始, 無人機愛好者開始增多, 由於缺乏適當的引導和管理, 無人機頻繁闖入各地機場淨空保護區, 多次造成航班延誤, 已經對民航飛行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
民航局局長馮正霖近日在接受採訪時表示, 民用無人機進入一個高速發展階段, 使用不當帶來的危害開始顯現,
無人機畢竟不是紙飛機, 也不是氣球, 它是有實實在在的安全風險的, 對飛行器可能構成危險;有人把無人機當成了玩具, 有事沒事在公眾頭頂上盤旋, 讓人避之唯恐不及;有人把無人機變成了偷拍的手段, 突然在別人家的窗戶邊出現, 侵犯了別人的隱私權。 大商場幾千上萬的在賣, 小商品市場裡幾十幾百的也在賣;有經驗會操作、經過專業培訓的人在用, 初學者也在用;成人在用, 小孩子也在玩, 這種亂象自然是不可持續的。 規範是必須要走的路。
我們其實並不擔心沒有辦法來約束無人機。 從技術上說, 廠商把限高與限空域這些資料植入無人機中,
有技術有手段, 可是生產廠家真的能把這種技術手段的應用當成行業的自律嗎?對於一些正規廠商、專業化應用, 這不成問題, 他們也希望這個市場越規範越好, 希望監管的門檻越高越好, 目前這麼發展下去, 大家都是受害者。 但是對於一些低小散的企業來說, 它希望越亂越好, 越亂才越有生存空間, 入不了專業使用者的法眼, 還能充當小孩子的玩具, 當這種利益的爭鬥演變成無人機的類型爭鬥時, 管理部門是否有能力厘清事實和邊界?監管的成功與否很多時候就取決於對那些不請自來者的監管。
而對使用者而言, 接受規範就意味著不能像以前那麼飛了, 那他是否願意接受這樣的約束?一個人真要想去突破技術上的限制總是能找到辦法的, 比如, 北京朝陽區飛態創新通過安裝破解模組, 即可突破禁飛限制。 實名制, 會帶來約束力, 但光一個實名制還無法將使用者的行為與規範聯繫在一起。
還有管理部門, 無人機亂飛當然不行, 可是管理部門是否願意做好資料的分享, 沒有管理部門的基礎資料和支援配合, 無人機生產廠家是不會知道哪個地方能飛哪個地方不能飛的, 這同樣也對管理部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管理部門也要做好資料的對接, 不能一邊喊著不能讓無人機闖入民航機場等禁飛區, 一邊又在資料的對接上不積極不作為。
當問題來臨時, 我們是習慣性地用傳統的監管手段, 還是運用新的監管手段?無人機的監管是不是已經到了技術手段不能解決的時候?如何避免走入一放就亂, 一管就死的極端?畢竟誰都不希望一個新生的行業, 在艱難的審批中失去發展的動力。
這又回到了那個老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