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郎神”的女兒被欺負了
性騷擾防治法如何
曾在《小李飛刀》飾演“李尋歡”及《寶蓮燈》飾演“二郎神”而家喻戶曉的焦恩俊跟著女兒上熱搜了。
目前在其百科頁面, 最新新聞即是《焦恩俊女兒坐地鐵遭性騷擾被摸腿:氣到發抖》
原來其女兒焦曼婷在社交網路上發文稱“剛剛在捷運(地鐵)上被一個阿公摸腿了……”她原本以為是車上人很多, 沒想到被連摸兩次, 為此大受驚嚇, 怒吼“GOD!!!我氣到胸口痛”
其忿忿道:“雖然你是長輩, 但是你做這種行為還是很可恥, 下次人少的時候, 我就會罵你髒話加打你哦!”
焦曼婷提醒女生遇到類似事件都要大聲呐喊, “不管是髒話還是什麼, 不然會內傷。 ”而焦恩俊則生氣回復道:不要被我抓到
敢對二郎神的女兒圖謀不軌?有網友建議“叫你家的哮天犬咬他呀!”扔“小李飛刀”!
其實也不必親自動手, 這事兒有法律來管。 我國臺灣地區於2006年出臺了《性騷擾防治法》, 根據該法規定, 對他人性騷擾者, 除可能被處罰款, 還有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是意圖性騷擾, 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它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10萬元以下罰金。
此前有臺灣女生高鐵遭性騷擾曬照求助, 鐵路警察局通過調查監控錄影及偵查最終抓獲色狼, 該案依涉嫌違反“性騷擾防治法”, 移送檢察部門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