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
並不是由經驗生出來的,
它就象拍岸浪一樣,
在出發時,
幾乎就已經抵達,
我愛,
是因為一個人的人格力量,
也可以是因為他的千瘡百孔,
這些都不重要,
也不相干,
只要我愛,
就足夠了。
以下來自網友真是投稿:
我的那個男友, 我對他那麼的認真, 沒想到他對我卻是隨便玩玩。 沒想到他給我的理由只是一句:“這都是你們女人自找的。 ”這件事他跟我提起過, 他的初戀, 因為嫌他窮, 在相處四年後還是跟別人跑了, 他在那段感情上傷的太深, 我以為他早就忘懷那段情感了, 我以為他是真的很愛我, 想跟我結婚的, 可能是我太天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