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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從幼稚園到博士畢業,浙江最全助學政策、補助標準一覽

臨近9月, 各高校將陸續開學, 同學們也將開啟新的人生旅程。 對於那些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家長們, 學費、生活費成為擺在面前的一道難題。 據瞭解, 浙江已建立健全了以“獎、貸、助、補、減”為主要內容的普通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都可以享受同樣的國家資助。

入學前不用愁

學生在收到錄取通知書的時候, 也會收到《國家資助助你飛翔》小冊子, 該手冊專門介紹了高校本專科學生資助政策, 把學生在學校能享受的各種政策以及這些政策所要具備的條件和申請的程式都寫在裡面了, 拿到這個小冊子, 就知道自己能夠享受什麼樣的政策。

入學時不用愁

浙江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都建立了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制度, 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以通過高校綠色通道先註冊入學, 申請緩交學費、住宿費。

入學後不用愁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以後, 學校會根據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 採取不同措施的資助。

學費住宿費可以通過國家助學貸款來解決, 助學貸款分為生源地助學貸款和校園地助學貸款;

生活費有問題可申請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分為4000元和2500元兩檔;

此外, 還有國家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退役士兵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和直招士官國家資助等多種資助方式;

學校還按事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專項經費, 用於校內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和臨時困難補助等。

浙江已經建立健全了從學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 實現了全覆蓋。

從2007年以來, 十年間浙江學生資助得到了長足的發展。 到2016年, 年資助學生超過660萬人次, 資助金額超過40億元。

浙江省普通高校學生資助政策

國家助學貸款

國家助學貸款包括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和生源地財政貼息助學貸款。 貸款金額本專科學生每人每年不超過8000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過12000元, 在校期間的利息全部由財政承擔。 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由高校組織辦理, 生源地助學貸款向戶口所在地農村信用社申請辦理。

國家助學金

本專科國家助學金主要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 資助標準分為兩檔, 家庭經濟一般困難學生每人每年2500元,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每人每年4000元。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於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博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5000元, 碩士研究生資助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

國家勵志獎學金

國家勵志獎學金用於獎勵資助高校全日制本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學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5000元。

研究生學業獎學金

學業獎學金為了獎勵支持表現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 獎勵標準為博士研究生不低於每人每年10000元, 碩士研究生不低於每人每年8000元;覆蓋面為博士研究生不少於在校生人數的70%, 碩士研究生不少於在校生人數的40%。

國家獎學金

本專科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特別優秀的學生。 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8000元。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普通高校中表現優異的全日制研究生。 獎勵標準為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萬元, 碩士研究生每人每年2萬元。

省政府獎學金

省政府獎學金用於獎勵高校全日制本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特別優秀的學生, 獎勵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

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和直招士官國家資助

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和直接招收為士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可獲得國家資助。 國家補償學生在校期間繳納的學費或代償國家助學貸款;在讀學生(含新生)服役期間, 保留學籍(或入學資格), 退役後如自願複學(或入學), 可獲學費減免。

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及學費減免標準為本專科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 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根據本人申請,由政府給予學費資助。資助標準為本專科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浙江地方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浙江省一類一檔地區和海島縣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及以上的,可獲得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補償或代償標準為本專科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校內資助

高校從事業收入中提取專項經費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內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

浙江省中小學學生資助政策

學前教育階段:保育費資助

對在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各級各類幼稚園就讀的低保家庭幼兒、福利機構監護的幼兒、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養的幼兒以及殘疾幼兒給予保育費資助,資助標準按當地公辦三級幼稚園保育費標準執行。

義務教育階段:

免學雜費、教科書費及住宿費

對就讀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免除學雜費、教科書費及農村寄宿生住宿費等。

愛心營養餐

對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困難學生,免費提供營養餐,按每生每餐5元、每生每年1000元的標準安排營養餐。

寄宿學生生活補助

對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在學校寄宿的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子女、五保供養的未成年子女和殘疾學生給予生活費補助,基本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中等職業教育階段:

免學費

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所有在校學生免除學費(非戲曲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國家助學金

對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普通高中階段:

免學費

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依法由社會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列入農村五保供養範圍的未成年人以及殘疾學生,免除在校期間學費和代管費。

國家助學金

對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退役士兵教育資助

對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校的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根據本人申請,由政府給予學費資助。資助標準為本專科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學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

浙江地方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浙江省一類一檔地區和海島縣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達到3年及以上的,可獲得學費補償或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補償或代償標準為本專科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每年最高不超過12000元。

校內資助

高校從事業收入中提取專項經費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方式主要包括校內獎助學金、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

浙江省中小學學生資助政策

學前教育階段:保育費資助

對在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各級各類幼稚園就讀的低保家庭幼兒、福利機構監護的幼兒、革命烈士子女、五保供養的幼兒以及殘疾幼兒給予保育費資助,資助標準按當地公辦三級幼稚園保育費標準執行。

義務教育階段:

免學雜費、教科書費及住宿費

對就讀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免除學雜費、教科書費及農村寄宿生住宿費等。

愛心營養餐

對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讀的困難學生,免費提供營養餐,按每生每餐5元、每生每年1000元的標準安排營養餐。

寄宿學生生活補助

對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在學校寄宿的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子女、五保供養的未成年子女和殘疾學生給予生活費補助,基本補助標準為:小學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中等職業教育階段:

免學費

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所有在校學生免除學費(非戲曲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

國家助學金

對全日制正式學籍一、二年級在校涉農專業學生和非涉農專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普通高中階段:

免學費

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依法由社會福利機構監護的未成年人,革命烈士子女,列入農村五保供養範圍的未成年人以及殘疾學生,免除在校期間學費和代管費。

國家助學金

對具有正式註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發放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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