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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汽車來了 責任是否“共用”

從前幾年開始試水的共用雨傘, 到今年初突然遍佈島城大街小巷的共用單車, “共用經濟”成為社會熱詞。 眼下, 共用汽車也開始進入人們的生活。 共用汽車的好處不言自明, 不僅讓市民享出行便捷, 還滿足了“無車族”的用車需求, 大受歡迎乃情理之中。 而央視近日報導, 青島一名租用共用汽車的男子撞傷人後肇事逃逸, 被警方隨後抓獲。 根據相關法規, 駕駛人交通肇事逃逸, 保險公司有權拒賠。 共用汽車隨之而來的問題也突顯出來:交通事故賠付、車況安全、交通違法追責等問題隨之成為市民關注的熱點。

共用汽車確實給市民出行帶來便捷。

事件

駕共用汽車肇事後逃逸

據央視報導, 8月13日晚9時許, 重慶南路跨線橋南段有一行人倒地受傷昏迷不醒。 交警趕到現場後, 傷者已被送往醫院, 現場只遺留有一攤血跡, 距離血跡30多米遠的路面上留有一雙鞋和一把雨傘。

民警在醫院調查獲知, 傷者頭部顱底骨折, 身體多處多發性骨折。 根據傷者傷情, 民警初步判定傷者是因交通事故高速撞擊受傷, 該案應該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專案組民警調取案發地附近監控和交通智慧卡口資料, 發現該時間段內行經此處的一輛魯B11P××白色奇瑞兩廂小客車前風擋玻璃破碎嚴重, 引擎蓋凹陷, 專案組民警判定該車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專案組民警通過交通智慧卡口資料追蹤排查, 鎖定肇事車輛最後行駛地點是甯鄉路。 民警立即趕赴甯鄉路摸排走訪。 當晚11時, 在甯鄉路長沙路口附近發現魯B11P××白色奇瑞型兩廂小客車, 並將坐在車邊正在打電話的肇事嫌疑人張某當場抓獲。 張某交代,

撞人後他害怕要賠償傷者醫藥費, 便駕車逃逸。 而張某駕駛的車輛是他在城陽租賃的共用汽車。 張某因涉嫌肇事逃逸被警方拘留, 同時給予罰款2000元、記12分的行政處罰。 交警部門還將約談共用汽車運營平臺, 向其下達整改通知書, 責令其加強共用汽車的管理。

外地案例

下載一個APP就能即開即走, 滿足人們出行的臨時需求。 然而, 隨之而來的共用汽車所涉及的公共安全與社會管理方面的問題也越來越多。 除青島出現共用汽車交通肇事外, 外地也發生多起共用汽車肇事案。

駕駛共用汽車肇事逃逸

2017年7月7日, 西安市民張先生的車與一輛共用汽車相撞, 就在他停車準備處理時, 共用汽車逃逸。 隨後, 交警找到逃逸司機,

在交警的協調下, 雙方曾就如何處理這起事故進行過協商, 但賠償一事並沒談攏, 最終張先生只好自己先支付了5700元的修車費。 這輛共用汽車的駕駛員陸某對肇事逃逸供認不諱, 並因此被行政拘留10天。 23歲的陸某是一名大學生, 沒有經濟賠償能力, 雖然答應陪錢, 但堅稱“沒錢給”。

事情發生後, 張先生多次撥打共用汽車的客服電話, 要求該公司處理此事。 但共用汽車運營方一直沒有解決方案。 共用汽車方面表示, 共用汽車作為協力廠商, 從法理上不存在賠償責任, 共用汽車公司能做的就是配合公安、司法機關調查, 配合事故雙方協調處理。 由於這起事故屬於肇事逃逸, 保險公司不會理賠。 肇事方沒錢, 車輛方又稱沒責,

已經墊付5700元修車費的張先生只好到法院起訴。 法院已經受理此案。

肇事共用汽車疑似有故障

2017年4月25日, 成都一名剛大學畢業的男子在自己駕照12分已被扣完的情況下, 借用朋友帳號駕駛共用汽車上路。 準備前行時卻發現車往後倒, 他先是踩了刹車, 又拉了手刹, 但沒能制動, 於是汽車一路倒車, 將車後方的3人撞倒, 致1人遇難、1人膝蓋粉碎性骨折。 男子事後感覺車有故障。 肇事車輛送檢, 車檢報告顯示, 這輛共用汽車“在R擋和D擋轉換時, 有功率輸出”。 代理律師認為這證明車輛確實存在問題。 事故處理目前尚無結果。

冒用駕駛證租用共用汽車

2017年8月13日, 桂林交警夜查時發現, 一輛共用汽車的駕駛員張某沒有駕駛證。 張某告訴交警, 由於自己沒有駕駛證,他用自己的身份證和朋友的駕駛證在手機上完成註冊,順利租下了一輛共用汽車。交警對張某無證駕駛的行為,做出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而借駕駛證給張某的當事人則面臨罰款200元的處罰。交警表示,駕駛共用汽車,即使完成了租車流程,也必須要由具備機動車駕駛資格的人駕駛。

探訪

島城分時租賃早已啟動

分時租賃俗稱汽車共用,是以分鐘或小時等為計價單位,利用移動互聯網、全球定位等資訊技術構建網路服務平臺,為使用者提供自助式車輛預訂、車輛取還、費用結算為主要方式的小微型客車租賃服務,是傳統小微型客車租賃在服務模式、技術、管理上的創新。

記者採訪瞭解到,2015年10月,省內首家純電動汽車分時自助租賃項目“車紛享”在青島西海岸新區啟動。該項目與現在共用汽車項目相似,同樣是運用“互聯網新能源汽車”運營模式,為使用者提供分時段、可預約、全自助租車服務,應該是青島最早的共用汽車品牌。目前,我市的共用汽車已經發展有多個品牌,其中包括Gofun出行、小靈狗、知豆汽車、交運新能源泰坦、特來電和真情巴士“車紛享”。

體驗

一部手機就能租車

記者在開封路幸福家園社區附近找到一處共用汽車停車點,這裡有Gofun出行、車紛享、小靈狗的共用汽車正在充電。記者根據提示下載“Gofun出行”手機應用軟體,用手機號碼進行註冊,並上傳駕駛證及身份證進行審核後,很快完成了認證。根據這款共用汽車規定,租車需要通過軟體交付699元押金。隨即便能夠用手機查找附近可用車輛,無論是取車、還車還是計費,都必須通過這款APP來完成。此外,記者還能在手機上看到車輛的車牌號、可續航的公里數等相關資訊。點擊“用車”後,該APP隨即提示15分鐘後開始計費,用戶可按照提示尋找車輛。只要來到共用汽車附近,即可通過APP操作將車門打開,隨後就可使用放在車內的鑰匙發動車輛。用車結束後,用戶只要將鑰匙放在車內,再通過APP進行鎖車,就可以完成還車流程。

算帳

費用比打車省了一半

“Gofun出行”的計費方式為兩種計費模式的疊加,即行駛每公里收費1元,再按照用車每分鐘收費0.1元,無起步費。記者估算了一下,假設駕駛“Gofun出行”前往20公里外的地方,駕車時間為半小時,使用“Gofun出行”總費用為23元。如果同路程打計程車,需要40元左右。

五問共用汽車

共用汽車給市民出行帶來便利,但也存在不少問題,而這些問題又該如何解決?

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賠償

從目前媒體報導的多起共用汽車交通事故中,對共用汽車最關注的一個話題是,在使用過程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責任究竟該如何認定?共用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駕駛人無力賠償傷者醫藥費,平臺作為車主是否會因此產生民事連帶責任?

“Gofun出行”官方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對所有共用汽車都投保了交通責任強制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如果出現交通事故,可以通過保險公司正常理賠。記者在“Gofun出行”租賃協議中看到,其對保險責任以外原因造成的事故損失以及保險不能理賠的事故損失項目,由租車用戶全額承擔。此外,租車用戶如持有與准駕車型相符、持有不足6個月駕駛經歷的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則必選10元的不計免賠服務才可用車。協議還規定,使用者用車期間如因為危險停車和危險駕駛帶來的一切損失由用戶自身承擔。對於租車者一旦發生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拒賠的問題,“Gofun出行”官方表示,他們將根據案件最終判決決定如何賠付,但對入院治療的傷者,共用汽車運營方則會出於人道,在第一時間墊付治療費用。

山東雅博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青認為,共用汽車租賃就是車主和使用人的關係。如果使用人無力賠償傷者,作為共用汽車租賃方的車主,有先行賠償的義務。即便雙方簽訂的免責協議,也不能成為拒賠協力廠商受害者的抗辯條件。

共用汽車車況安全如何保障

記者發現,共用汽車取車時,都是由使用者自行驗車,在租賃汽車的“接力”過程中,車輛自身安全很難得以保障。多家共用汽車都要求使用者“在使用前及使用後,對汽車狀態進行檢查並立即報告損壞狀況。”同時,都在租賃協議中列出“概不就汽車做出任何保證,無論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任何關於汽車適用性或良好性的默示保證”的免責條款。

“Gofun出行”官方回應,他們的共用汽車通過互聯網安裝了一些自動監控功能,包括電池電量、續航能力等方面都能後臺監控,下一步還將在疲勞駕駛提醒等方面做到後臺監控。同時,用戶提還車時,都要對車況拍照存檔,以保障車況良好。

張青律師表示,對於經營者來說,提供安全的服務是最基本的要求。使用者作為非汽車養護的專業人士,很難發現車輛某些隱患,租賃方有義務提供車況安全的車輛。對於共用汽車的免責條款,根據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因此,一旦在使用共用汽車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平臺不能通過格式條款來免責。

平臺提供代扣分業務是否可行

不少共用汽車平臺都有一項規定,即平臺有權在出現交通違法記錄的使用者帳戶內,扣除違法罰款等同金額及每次違法行為的代辦費用。對於吊銷駕照或單次違法扣分6分及以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接受委託處理。這其中的“代辦費用”指的是代扣分服務費。記者電話諮詢一家共用汽車服務熱線,接線員告訴記者,他們公司有替共用汽車用戶違法代扣分的服務,代扣分價格根據不同城市略有不同,北京、西安等地每分按200元扣除,青島地區每分代扣價格為160元。

“Gofun出行”官方向記者表示,他們平臺嚴禁提供代扣分服務。如果用戶駕車期間出現交通違法,則由工作人員督促、陪同用戶到交警部門處理。如果用戶拒不處理,影響車輛年審和正常使用,平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對方責任。

記者從交警部門瞭解到,代扣分是違法行為,交通違法應該責任自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審稿)》規定:“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並從中牟取經濟利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並從中牟取經濟利益,被處罰後再犯的,以及組織、介紹他人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並從中牟取經濟利益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如何避免駕駛人冒名註冊

上傳駕駛證、身份證、使用者手持身份證照片等認證方式,看似嚴密,但並非水潑不進、針紮不透。外地就曾經發生使用他人駕駛證註冊租車的事情。

“Gofun出行”官方對此事回應稱,該平臺的共用汽車目前已開始推廣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通過刷臉核對確認,可以最大程度避免駕駛人冒名註冊。目前,人臉識別系統已經在“Gofun出行”的北京、佛山等地上線,正在向其他城市推廣。下一步將陸續推出身份證核驗等技術,確保駕駛座上的駕駛人與註冊人一致方可使用,進一步完善和杜絕無證駕駛的情況。

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佈的《關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在規範發展方面提出,經營者要通過技術手段落實承租人身份查驗要求。鼓勵分時租賃經營者採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共用汽車是“添堵”還是綠色出行

共用汽車一經問世就有人提出質疑——在汽車保有量不斷增加、城市交通擁堵不斷加劇的當下,共用汽車上路後是否會“添堵”?

“Gofun出行”官方回應表示,該平臺今年進駐青島以來,已在青島建立100多個取還車網點,涵蓋商圈、居民區、學校等生活基礎設施,共用汽車得到眾多使用者的認可。目前有車輛為400輛,年底將達到800輛。

8月8日,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佈《關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鼓勵分時租賃新業態發展,在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的前提下,考慮分時租賃非集約化出行的特點,合理確定分時租賃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定位。指導意見提出,分時租賃,俗稱汽車共用,是以分鐘或小時等為計價單位,利用移動互聯網、全球定位等資訊技術構建網路服務平臺,為使用者提供自助式車輛預訂、車輛取還、費用結算為主要方式的小微型客車租賃服務。有助於減少個人購車意願,一定程度上緩解城市私人小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趨勢,減少道路和停車資源的佔用。經營方要推廣應用“電子圍欄”技術,引導用戶有序停車,加強停車管理。通過運營人員日常巡檢、車輛自檢等方式,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

青島早報(微信號:qdzaobao)

由於自己沒有駕駛證,他用自己的身份證和朋友的駕駛證在手機上完成註冊,順利租下了一輛共用汽車。交警對張某無證駕駛的行為,做出罰款15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而借駕駛證給張某的當事人則面臨罰款200元的處罰。交警表示,駕駛共用汽車,即使完成了租車流程,也必須要由具備機動車駕駛資格的人駕駛。

探訪

島城分時租賃早已啟動

分時租賃俗稱汽車共用,是以分鐘或小時等為計價單位,利用移動互聯網、全球定位等資訊技術構建網路服務平臺,為使用者提供自助式車輛預訂、車輛取還、費用結算為主要方式的小微型客車租賃服務,是傳統小微型客車租賃在服務模式、技術、管理上的創新。

記者採訪瞭解到,2015年10月,省內首家純電動汽車分時自助租賃項目“車紛享”在青島西海岸新區啟動。該項目與現在共用汽車項目相似,同樣是運用“互聯網新能源汽車”運營模式,為使用者提供分時段、可預約、全自助租車服務,應該是青島最早的共用汽車品牌。目前,我市的共用汽車已經發展有多個品牌,其中包括Gofun出行、小靈狗、知豆汽車、交運新能源泰坦、特來電和真情巴士“車紛享”。

體驗

一部手機就能租車

記者在開封路幸福家園社區附近找到一處共用汽車停車點,這裡有Gofun出行、車紛享、小靈狗的共用汽車正在充電。記者根據提示下載“Gofun出行”手機應用軟體,用手機號碼進行註冊,並上傳駕駛證及身份證進行審核後,很快完成了認證。根據這款共用汽車規定,租車需要通過軟體交付699元押金。隨即便能夠用手機查找附近可用車輛,無論是取車、還車還是計費,都必須通過這款APP來完成。此外,記者還能在手機上看到車輛的車牌號、可續航的公里數等相關資訊。點擊“用車”後,該APP隨即提示15分鐘後開始計費,用戶可按照提示尋找車輛。只要來到共用汽車附近,即可通過APP操作將車門打開,隨後就可使用放在車內的鑰匙發動車輛。用車結束後,用戶只要將鑰匙放在車內,再通過APP進行鎖車,就可以完成還車流程。

算帳

費用比打車省了一半

“Gofun出行”的計費方式為兩種計費模式的疊加,即行駛每公里收費1元,再按照用車每分鐘收費0.1元,無起步費。記者估算了一下,假設駕駛“Gofun出行”前往20公里外的地方,駕車時間為半小時,使用“Gofun出行”總費用為23元。如果同路程打計程車,需要40元左右。

五問共用汽車

共用汽車給市民出行帶來便利,但也存在不少問題,而這些問題又該如何解決?

發生交通事故如何賠償

從目前媒體報導的多起共用汽車交通事故中,對共用汽車最關注的一個話題是,在使用過程中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責任究竟該如何認定?共用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駕駛人無力賠償傷者醫藥費,平臺作為車主是否會因此產生民事連帶責任?

“Gofun出行”官方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他們對所有共用汽車都投保了交通責任強制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如果出現交通事故,可以通過保險公司正常理賠。記者在“Gofun出行”租賃協議中看到,其對保險責任以外原因造成的事故損失以及保險不能理賠的事故損失項目,由租車用戶全額承擔。此外,租車用戶如持有與准駕車型相符、持有不足6個月駕駛經歷的有效機動車駕駛證,則必選10元的不計免賠服務才可用車。協議還規定,使用者用車期間如因為危險停車和危險駕駛帶來的一切損失由用戶自身承擔。對於租車者一旦發生肇事逃逸保險公司拒賠的問題,“Gofun出行”官方表示,他們將根據案件最終判決決定如何賠付,但對入院治療的傷者,共用汽車運營方則會出於人道,在第一時間墊付治療費用。

山東雅博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青認為,共用汽車租賃就是車主和使用人的關係。如果使用人無力賠償傷者,作為共用汽車租賃方的車主,有先行賠償的義務。即便雙方簽訂的免責協議,也不能成為拒賠協力廠商受害者的抗辯條件。

共用汽車車況安全如何保障

記者發現,共用汽車取車時,都是由使用者自行驗車,在租賃汽車的“接力”過程中,車輛自身安全很難得以保障。多家共用汽車都要求使用者“在使用前及使用後,對汽車狀態進行檢查並立即報告損壞狀況。”同時,都在租賃協議中列出“概不就汽車做出任何保證,無論是明示或默示的,包括任何關於汽車適用性或良好性的默示保證”的免責條款。

“Gofun出行”官方回應,他們的共用汽車通過互聯網安裝了一些自動監控功能,包括電池電量、續航能力等方面都能後臺監控,下一步還將在疲勞駕駛提醒等方面做到後臺監控。同時,用戶提還車時,都要對車況拍照存檔,以保障車況良好。

張青律師表示,對於經營者來說,提供安全的服務是最基本的要求。使用者作為非汽車養護的專業人士,很難發現車輛某些隱患,租賃方有義務提供車況安全的車輛。對於共用汽車的免責條款,根據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因此,一旦在使用共用汽車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平臺不能通過格式條款來免責。

平臺提供代扣分業務是否可行

不少共用汽車平臺都有一項規定,即平臺有權在出現交通違法記錄的使用者帳戶內,扣除違法罰款等同金額及每次違法行為的代辦費用。對於吊銷駕照或單次違法扣分6分及以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接受委託處理。這其中的“代辦費用”指的是代扣分服務費。記者電話諮詢一家共用汽車服務熱線,接線員告訴記者,他們公司有替共用汽車用戶違法代扣分的服務,代扣分價格根據不同城市略有不同,北京、西安等地每分按200元扣除,青島地區每分代扣價格為160元。

“Gofun出行”官方向記者表示,他們平臺嚴禁提供代扣分服務。如果用戶駕車期間出現交通違法,則由工作人員督促、陪同用戶到交警部門處理。如果用戶拒不處理,影響車輛年審和正常使用,平臺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對方責任。

記者從交警部門瞭解到,代扣分是違法行為,交通違法應該責任自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審稿)》規定:“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並從中牟取經濟利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並從中牟取經濟利益,被處罰後再犯的,以及組織、介紹他人代替實際駕駛人接受機動車交通違法處罰和記分並從中牟取經濟利益的,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如何避免駕駛人冒名註冊

上傳駕駛證、身份證、使用者手持身份證照片等認證方式,看似嚴密,但並非水潑不進、針紮不透。外地就曾經發生使用他人駕駛證註冊租車的事情。

“Gofun出行”官方對此事回應稱,該平臺的共用汽車目前已開始推廣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通過刷臉核對確認,可以最大程度避免駕駛人冒名註冊。目前,人臉識別系統已經在“Gofun出行”的北京、佛山等地上線,正在向其他城市推廣。下一步將陸續推出身份證核驗等技術,確保駕駛座上的駕駛人與註冊人一致方可使用,進一步完善和杜絕無證駕駛的情況。

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佈的《關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在規範發展方面提出,經營者要通過技術手段落實承租人身份查驗要求。鼓勵分時租賃經營者採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

共用汽車是“添堵”還是綠色出行

共用汽車一經問世就有人提出質疑——在汽車保有量不斷增加、城市交通擁堵不斷加劇的當下,共用汽車上路後是否會“添堵”?

“Gofun出行”官方回應表示,該平臺今年進駐青島以來,已在青島建立100多個取還車網點,涵蓋商圈、居民區、學校等生活基礎設施,共用汽車得到眾多使用者的認可。目前有車輛為400輛,年底將達到800輛。

8月8日,交通運輸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發佈《關於促進小微型客車租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鼓勵分時租賃新業態發展,在堅持公交優先發展戰略的前提下,考慮分時租賃非集約化出行的特點,合理確定分時租賃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定位。指導意見提出,分時租賃,俗稱汽車共用,是以分鐘或小時等為計價單位,利用移動互聯網、全球定位等資訊技術構建網路服務平臺,為使用者提供自助式車輛預訂、車輛取還、費用結算為主要方式的小微型客車租賃服務。有助於減少個人購車意願,一定程度上緩解城市私人小汽車保有量快速增長趨勢,減少道路和停車資源的佔用。經營方要推廣應用“電子圍欄”技術,引導用戶有序停車,加強停車管理。通過運營人員日常巡檢、車輛自檢等方式,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

青島早報(微信號:qdzao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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