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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貸”起訴39名大學生勝訴:法院支持“校園貸”?

遭遇了力度空前的管制後, 曾經氾濫一時的“校園貸”終於停下了跑馬圈地的擴張步伐。 它們急於回籠資金, 進行“自救”。

最近, 長沙一網路貸款平臺向39名大學生提起訴訟, 要求他們償還貸款, 同時支付四倍銀行利率的罰息。 這些被起訴的大學生遍佈全國各地, 在借貸時都是在校大學生, 大三、大四學生居多, 目前大多已經失聯。

而在已經審理的案件中, 法院判決大學生償還借款本金, 並按照同期銀行年利率計算利息, 並未支持“校園貸”按四倍銀行年利率計算的請求。

有人質疑, 法院支持“校園貸”?也有人疑問, 如果承認其合理性, 那麼“校園貸”所釀成的社會悲劇該如何終止?

在長安君看來, 其實它釋放了一種信號, “校園貸”逐漸走出野蠻生長的青春時代, 終將走向規範——

大學生, 請量力而行

2015年, 正是“校園貸”最“欣欣向榮”的時候:一張身份證, 一本學生證, 甚至不用本人簽字,

就能貸到數萬元。 理由多以微商創業為主, 而主要用途, 除了補充學費、生活費外, 更多的是用於買手機、辦生日會等開銷。

這一年裡, 大二學生鄭德幸以28名同學的名義, 在14家校園金融平臺負債近60萬元。 鄭德幸常年在大山裡務農的父親, 試圖用自己一生的積蓄7萬元幫助兒子走出困境, 然而杯水車薪。

鄭德幸的第五次自殺成功了。 對於這個家庭來說, 時間定格在了2016年3月9日。

事實上, 社會輿論已經不再對於一部分年輕人追求物質、乃至有些奢侈的生活“大驚小怪”了。 人們已經很少討論, 大學生的開學“三大件”是否屬於過度消費。 更換電子產品、交友、娛樂、旅遊成為令一些大學生沉醉的消費方式。 “校園貸”的出現, 給了他們一種可以滿足無窮無盡消費欲望的可能性。

就像跳躍的山火一般, 瘋狂蔓延的借貸與出借, 在校園裡熊熊燃燒。

最近, 為整容而借貸, 似乎將成為金融小微貸的又一個增長極。 但這些高等學府的學子, 並沒有意識到, 即使只有幾千元, 尚不能經濟獨立的自己, 並沒有足夠的償還能力。

因此, 長安君認為, 警示孩子量力而行, 與“救救孩子”同等重要。

自掘墳墓的校園貸

其實“校園貸”的出現, 本是為了滿足大學生群體正當的融資需求。 它滿足了部分市場, 但同時啟動了更大的市場, 而這反過來又吸引著更多資本流入“校園貸”行業。

高額罰息、盲目擴張之後, 是一出出劣化而導致雙輸的悲劇。

2017年4月, 一名農民父親收到了一條讓他震驚的彩信:手機螢幕上, 是他20歲女兒的裸照。 這名職業技術學院的大二學生小周, “想買些東西, 正好缺錢”。 於是, 她加了公廁門上一則接待小廣告上的微信。 為了借到5000元,小周按要求發去了身份證照、學生證照和手機通訊錄等信息。

除此之外,她還滿足了對方另一個要求:手拿借條,拍攝裸體照片和視頻,這在行話裡叫做“裸條”。事後,扣除審核費、照片保密費等費用,小周拿到了2750元。

小周不記得她用借來的錢買了什麼,但只覺得每個月1000元的生活費時常不夠花。她哪裡還有餘力在一周內償還5000元借款呢?

在業務員的介紹下,小周加入了一個借貸QQ群,找別的借貸平臺借錢還債。半年以來,她總共找了30多家借貸平臺借錢,去掉手續費,她拿到手的本金共8萬多元。但這些錢算上利息,她總共要還近26萬。過年期間,小周關掉了手機,於是,“債主”向她的通訊錄群發了催債短信,其中就有她的父親。

為了“搶業務”,“校園貸”降低了借款人的資質審核門檻,只要有一個明確的身份,哪怕不具有償還能力與正當借貸需求,出借方也會毫不猶豫地放貸。

而借款無法收回、壞賬大量增加,當平臺的資金鏈難以為繼之時,“校園貸”選擇採取了一些“可靠”卻又極端的手段……

當裸照、死亡威脅不斷挑戰著社會秩序的底線,借貸者與出借者都被千夫所指,“校園貸”市場也就進入了倒計時。

校園金融新秩序的曙光

對校園貸的“最終審判”發生在2017年5月27日。這一天,銀監會、教育部、人社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紮住了網貸的校園貸業務口子,並引導銀行進入校園金融市場。

這幾乎是自校園貸出現以來最嚴的監管了。而截至6月23日,全國62家開展校園貸業務的互聯網金融平臺中,已有59家選擇退出。

當然,校園貸被濫用,並不意味著它本身存在“原罪”。對於債權人的合法權利,法律應當基於保護,也應當鼓勵通過合法的途徑維權。可以說,大量校園貸案件成批進入司法程式,正是在校園貸清理過程之中進行的債務清算。司法機關依法審理校園貸案件,正是引導資本有序流出,平穩退場。

從這個角度說,人民法院判決大學生償還借款,不但是有借有還的“天經地義”,更是在為健康校園金融秩序的誕生進行著必要的清場。

也應看到,司法機關綜合違約原因、當事人約定,在判決償還本金的同時按照銀行同期年利率計算利息,是對借貸雙方權益的依法平衡。極少數大學在借貸後,以不告而別、更改聯繫方式等“老賴”手段躲避合法債務,使得債權人的資金長期被佔用,其獲得合理的利息無可厚非。

但大學生群體雖已成年,但畢竟尚未步入社會,在預見風險與承擔責任方面不宜過度苛刻,對校園貸為逐利而漠視自身資金安全的行為,也不應鼓勵。故此,對校園貸的借貸利潤,也應當進行必要限制。人民法院的有關判決,正是找准了這個平衡點。

長安君相信,校園貸在調整、在規範,以往光怪陸離的亂象恐怕很難重演了。但對這一出出悲劇與鬧劇的當事方,希望你們牢記一點:擔起你的責任。否則,代價可能令人無法承受,無論它是金錢、名譽還是一個人的全部未來。

為了借到5000元,小周按要求發去了身份證照、學生證照和手機通訊錄等信息。

除此之外,她還滿足了對方另一個要求:手拿借條,拍攝裸體照片和視頻,這在行話裡叫做“裸條”。事後,扣除審核費、照片保密費等費用,小周拿到了2750元。

小周不記得她用借來的錢買了什麼,但只覺得每個月1000元的生活費時常不夠花。她哪裡還有餘力在一周內償還5000元借款呢?

在業務員的介紹下,小周加入了一個借貸QQ群,找別的借貸平臺借錢還債。半年以來,她總共找了30多家借貸平臺借錢,去掉手續費,她拿到手的本金共8萬多元。但這些錢算上利息,她總共要還近26萬。過年期間,小周關掉了手機,於是,“債主”向她的通訊錄群發了催債短信,其中就有她的父親。

為了“搶業務”,“校園貸”降低了借款人的資質審核門檻,只要有一個明確的身份,哪怕不具有償還能力與正當借貸需求,出借方也會毫不猶豫地放貸。

而借款無法收回、壞賬大量增加,當平臺的資金鏈難以為繼之時,“校園貸”選擇採取了一些“可靠”卻又極端的手段……

當裸照、死亡威脅不斷挑戰著社會秩序的底線,借貸者與出借者都被千夫所指,“校園貸”市場也就進入了倒計時。

校園金融新秩序的曙光

對校園貸的“最終審判”發生在2017年5月27日。這一天,銀監會、教育部、人社部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校園貸規範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確,未經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批准設立的機構不得進入校園為大學生提供信貸服務,紮住了網貸的校園貸業務口子,並引導銀行進入校園金融市場。

這幾乎是自校園貸出現以來最嚴的監管了。而截至6月23日,全國62家開展校園貸業務的互聯網金融平臺中,已有59家選擇退出。

當然,校園貸被濫用,並不意味著它本身存在“原罪”。對於債權人的合法權利,法律應當基於保護,也應當鼓勵通過合法的途徑維權。可以說,大量校園貸案件成批進入司法程式,正是在校園貸清理過程之中進行的債務清算。司法機關依法審理校園貸案件,正是引導資本有序流出,平穩退場。

從這個角度說,人民法院判決大學生償還借款,不但是有借有還的“天經地義”,更是在為健康校園金融秩序的誕生進行著必要的清場。

也應看到,司法機關綜合違約原因、當事人約定,在判決償還本金的同時按照銀行同期年利率計算利息,是對借貸雙方權益的依法平衡。極少數大學在借貸後,以不告而別、更改聯繫方式等“老賴”手段躲避合法債務,使得債權人的資金長期被佔用,其獲得合理的利息無可厚非。

但大學生群體雖已成年,但畢竟尚未步入社會,在預見風險與承擔責任方面不宜過度苛刻,對校園貸為逐利而漠視自身資金安全的行為,也不應鼓勵。故此,對校園貸的借貸利潤,也應當進行必要限制。人民法院的有關判決,正是找准了這個平衡點。

長安君相信,校園貸在調整、在規範,以往光怪陸離的亂象恐怕很難重演了。但對這一出出悲劇與鬧劇的當事方,希望你們牢記一點:擔起你的責任。否則,代價可能令人無法承受,無論它是金錢、名譽還是一個人的全部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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