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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三個不發生”, 連日來, 高臺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轄區主幹道和重點路段設置執勤卡點, 嚴查車輛超員、超載以及涉牌涉證、不戴安全頭盔、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
在8月9日23時左右, 民警對一輛白色轎車例行檢查時, 發現該車駕駛員有酒駕嫌疑, 隨後, 對該駕駛員現場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 經檢測, 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顯示駕駛人每百毫升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02毫克,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高臺交警提醒您:請勿酒後駕車!
張掖公安交警
微信號:zyj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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