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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顯“面子”卻丟“面子”

本報訊 男子劉某為顯擺自己新買的小轎車, 喝酒後還開車送客戶到公寓休息, 被大湧公安分局巡警截查。 8月21日, 大湧交警大隊通報了該起案情。

據介紹, 8月17日早上9時許, 大湧公安分局巡警在大湧鎮華泰公寓門口截停贛B182××號牌小轎車進行例行檢查, 結果在車上發現了管制刀具及鋼管, 且當事男子劉某還涉嫌酒後駕車, 於是將案件移交大湧交警大隊調查處理。 經現場酒精呼氣檢測, 劉某酒精含量為297mg/100ml, 屬於醉酒駕車。 民警隨後將劉某帶往醫院抽血檢測血液酒精含量。

據劉某交代, 他現年29歲, 事發前在大湧鎮某制衣廠打工,

私下還做點小生意, 並於今年4月買了一輛小轎車。 8月17日淩晨, 他陪客戶在大湧鎮吃夜宵, 雙方邊喝邊聊, 喝至天亮時仍意猶未盡。 醉意朦朧的劉某為顯擺, 駕駛新買的小轎車送客戶回大湧鎮華泰公寓休息, 未料被巡警截停檢查。

8月21日, 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 劉某血液酒精含量達244.2mg/100ml, 超過醉駕標準的三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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