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長得很漂亮, 從我初中開始就有很多男生追我。 可是因為我的父母都是都是老師, 所以父母不允許我在讀書的時候交男朋友。
在大學的時候我偷偷的交了個男朋友, 雖然父母還是了知道但是他們沒有反對我, 只是告訴我女孩子要自愛。 我也明白父母是什麼意思, 所以我沒有和我的男友發生過關係。
轉眼我就大學畢業了, 父母希望我回到家所在的城市。 男友說不想和我異地戀, 也跟隨著我來到了我的家鄉。
男朋友找了一份工作, 我本來打算和他一起住在外面的。 可是我爸媽不同意, 我只好回家住。
我爸媽問我男朋友家的情況, 我就如實說了。 當父母得知男友家是農村的, 而且他們家太窮了, 說什麼都不同意我們在一起。
最後我們還是分手了, 分手後我沒再找男朋友, 單身了幾年。 最後在親戚的介紹下我認識啦老公, 他其實除了長得像我的前男友,
當父母得知老公的家庭情況之後, 非常同意我們在一起。 老公家非常的有錢, 他的工作又好, 這樣我們結婚後我就不用過苦日子了。
經
結婚前老公家在當地買了個房子, , 之後老公家還給了我的父母二十萬彩禮。 就這樣我和老公就結婚了,
我在化妝間化妝, 老公以及和我父母都在外面招呼客人。 突然我父親就來到化妝間, 對我說不能結婚, 這婚不能結。 你嫁過去肯定要後悔的, 剛才我在外面遇見一個女孩, 她說你的未婚夫搞大了她的肚子, 卻不娶她。
我就跑出去問老公, 沒想到老公說是真的, 因為我不讓他碰, 非要等到結婚後。 我一聽就把頭紗丟了, 我說我不結婚了。 你們說我做得過分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