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6日, 經介休市人民檢察院批准, 介休警方對洪山鎮多年進京非法上訪人員、涉嫌尋釁滋事罪的陳某某宣佈執行逮捕。
經查: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女, 56歲, 介休市人, 刑滿釋放人員)因非訪構成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 於2016年6月刑滿釋放。 出獄後, 她沒有悔過自新, 不思悔改, 一意孤行, 故伎重演, 再次以其子醫療事故賠償少等為由, 繼續不斷以去北京上訪為脅迫提出無理要求, 索要錢財, 惡意製造影響, 向地方黨委、政府施壓, 以滿足其不合理訴求, 多次赴京非訪, 並被多次訓誡和行政拘留。 陳某某的行為已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
【警方提醒】信訪應當以自覺遵守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為前提, 依法、有序、逐級、理性、文明信訪。 不能為達到個人目的或無理要求而採取纏訪、鬧訪、越級上訪等非正常手段, 甚至非法上訪方式擾亂正常信訪秩序和社會秩序, 一旦觸犯法律底線, 最終必將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國家規定, 對於信訪事項已經依法終結, 或者已簽訂息訪協定並實際接受相應補償救助, 仍就同一事項實施非正常上訪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曾因非正常上訪行為被行政拘留2次以上或者判處刑罰後屢教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