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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誰吞了拆遷補償款?關於拆遷補償的那些貓膩

普通民眾遇到拆遷權益受到侵害時, 由於對於拆遷相關的知識幾乎為零, 望著眼前的補償協定, 只知道補償的數額太低, 卻說不出個所以然。 到底是誰吞了拆遷補償款?下面就從拆遷程式來細數拆遷補償的那些貓膩。

在拆遷補償中, 房屋評估大致可以分為以下7個流程:

每一個步驟都關係都評估結果, 關係到被拆遷人的實際利益。 但是拆遷近乎是一場博弈, 要想保障自身權益不受侵害, 被徵收人需要根據整個評估程式來對拆遷補償款的數額作出正確判斷。 下面3點必須引起重視。

1.評估機構分級別, 被徵收人應參與協商選定

在實際拆遷過程中, 房屋徵收部門可能會未經被徵收人協商直接確定評估機構, 最後一紙報告交到被徵收人手中就敲錘子成定局了。 但這是不合法的,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選定應先由被徵收人協商選定, 在此過程種被徵收人要注意2點:

(1)評估機構是否是依法設立:評估事項是否有評估資質, 評估工作人員是否有評估證書。

(2)評估機構級別與在估業務量(拆遷專案戶數)是否匹配。 不同地區規定不同, 在北京, 根據規定, 涉及500戶以內的拆遷由三級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500到1000戶則必須由二級資質的評估機構評估, 1000戶到2000戶必須由一級評估機構評估, 否則評估報告就不合法。

2.評估方法不同, 補償款有差異

在進行拆遷補償時, 評估方法不同所產生的補償數額卻可能天差地別。 目前估價方多採用市場法、收益法、成本法以及假設開發法等方法進行評估, 因此被拆遷人不應只盯著評估報告上的數額, 更要瞭解清楚用的是哪種評估方法。

3.評估報告要送達被徵收人, 並配齊簽字公章

注意, 徵收方未將評估報告及時送達被徵收人屬於違法程式。 另外雖然受《評估辦法》和《估價規範》法律保護, 評估報告很難作假, 但是被徵收人還要注意你的評估報告是否有2名及以上註冊房地產評估師簽字, 並加蓋房地產評估機構公章, 這直接關係到評估報告的有效性。

因此, 你看到的拆遷補償款也許不是真實的數額, 這時你需要積極搜集資訊, 保存證據, 充分利用各種有利資源, 有理有節的與拆遷人周旋來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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