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互聯網正在走向世界之巔。
有“互聯網女皇”之稱的Mary Meeker在6月發佈的《2017年的互聯網趨勢報告》中指出, 中國在線上娛樂、共用出行、電子商務方面都居於世界領先地位。 隨著移動設備和基礎設施的進一步完善, 中國的互聯網服務也在向更高層級如音樂、影視等文化領域快速滲透。
根據第40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 截至2017年6月, 線上音樂使用者規模達到 5.24 億, 占線民總體的 69.8%。 在覆蓋近7成線民體量面前, 線上音樂無疑是與民生緊密相連的國民級的互聯網服務產業。
中國的互聯網發展, 不可撼動地走在了世界的最前列。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我國並不是最早發展互聯網產業的國家, 但是借助經濟的快速發展所帶來的人口紅利, 我國的互聯網獲得巨大的基礎優勢, 在歐美等互聯網先行地區的經驗借鑒之下, 得以穩健快速地發展。
國內線上音樂市場糾纏最多的便是版權之爭, 而版權紛爭的根本源頭便是由“獨家版權”所引發的。 但是在美國, 就有相關立法規定, 互動式的流媒體服務所需的錄音製品許可可以直接從唱片公司獲得, 權利人對任何互動式服務(商)進行的數位音訊傳播錄音製品表演權的獨家許可期限均不得超過12個月。 通過集體組織管理版權授予的方式, 也不曾出現過對數位音樂服務商進行獨家許可的先例。 那麼這種被唱片公司定制的“中國式”的版權轉授模式, 對於中國線上音樂產業的發展, 又有何利弊?為什麼我們選擇棄用海外成熟的轉授機制,
健康發展不可不計成本
互聯網的基本理念是要為用戶提供更便捷和優質的互聯網服務, 讓使用者以更小的成本, 獲得更大的體驗收穫。 在數位音樂服務中, 使用者的支出成本是不可忽略的考量之一。 獨家版權模式對於唱片公司來說, 無疑是一勞永逸的最佳模式, 況且在互聯網高速發展, 數位音樂大行其道的當下, 唱片公司深知自身掌控的絕對話語權是轉授談判的必勝法寶。
在國際唱片業協會發佈的《2017全球音樂報告》顯示:2016年, 錄製音樂在中國的收入增長20.3%, 其中流媒體上升了30.6%。 在全球範圍內, 中國在錄製音樂方面的收入在3年中從19位升至12位,
唱片公司的巨額收入來源中含有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線上音樂平臺)的版權費支出,
平等對待才能接軌國際
資本趨利也算是必然的生存法則, 但可惡的是, 這是只針對中國市場的特有模式, 並且被國內線上音樂平臺擠破腦袋地爭搶, 給了唱片公司更強勢的主動權。
談及中國音樂流媒體發展狀況, 英國唱片公司Beggars 集團董事長Martin Mills 表 示:中國是一個很好的市場, 但是需要花些時間。 那裡的流媒體的成本很低, 受盜版遏制的市場也正在趨於合法化。
顯然, 在海外唱片公司眼中, 中國的音樂市場還在受盜版的嚴重侵襲,這或許也是他們保留觀望態度,採用獨家版權模式應對的原因之一。用獨家版權從中國市場獲取暫時利益,正版行業的秩序維護則依靠中國線上音樂企業間的競爭來進行,唱片公司退隱身後,並沒有參與到中國音樂版權健康秩序健康的隊伍中來。這種轉授模式,可能不僅沒有説明中國數位音樂環境的改善,反而因為加劇了行業競爭而使得行業環境變得更加嚴峻。
獨家版權模式是產品創新身上的的“枷鎖”
倘若唱片公司採用平等授權的方式,讓音樂資源在行業中變得更加普世,那麼必然降低公眾對資源本身的關注,從而改善音樂資源緊俏的現狀,讓盜版變得無利可圖而喪失生存環境。唱片公司同時也忽略了國內相關部門所作出的積極努力,2015年國家版權局發佈《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對於國內網路音樂環境起到了關鍵性的改善。不過這所取得的成績,目前正遭受著唱片公司“獨家版權”模式的嚴峻挑戰。
唱片公司的“獨家版權”不僅是保證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手段,更是企圖牢牢掌控中國數位音樂命脈的長期謀劃。因為在“獨家版權”的毒瘤模式下,產品創新必定會受到極大衝擊,當用戶失去選擇權的時候,產品也就失去了為使用者提供更好服務的動力,致使行業陷入停滯甚至倒退發展。
在沒有獨家版權模式的海外,有著更強的產品創新環境,也因此產生了更為多元和豐富的服務形態,譬如Spotify、Apple music、Pandora、SiriusXM等,它們有些提供流媒體服務,有些提供定制包月或者電臺服務,再如像musical.ly、YouTube這些基於資源本身進行更多創作服務的產品。整個音樂市場沒有因為不依靠版權競爭而下滑,反而因為差異化的路線和服務,讓整個產業變得更加生機勃勃。
目光放在未來才能謀求共贏
約伯斯曾在2007年就提出:“如果DRM(數字版權管理)被移除,音樂行業可能會看到一大批新公司願意投資具有創造性的新商店、播放機。這對整個音樂行業來說只能有積極影響。”當既定資源成為互聯網產業發展中的唯一競爭壁壘時,這無疑是對創新最致命的扼殺。
中國線上音樂產業要想獲得更健康的發展空間,就一定要打破這種針對中國市場獨有的獨家版權模式。中國的線上音樂平臺應該理性地思考未來的發展空間,擱置當下競爭的小矛盾,攜手去與版權方談判,獲得更自由開放的版權轉授條件。而不是盲目地接受,成為別人手中的棋子。中國的線上音樂環境要想得到改善,一定要從版權的轉授制度上與國際接軌,要求平等對待的權力。
中外有別的版權轉授模式不只是海外版權公司的商業手段,更是對國內想要積極改變網路環境態度的輕視和侮辱,我們不能麻木地接受這樣特殊化的標籤,我們應該反對它,撕掉它。
中國線上音樂產業已經進入快速軌道,這個時候,一定不能讓外人把手放在方向盤上。
中國的音樂市場還在受盜版的嚴重侵襲,這或許也是他們保留觀望態度,採用獨家版權模式應對的原因之一。用獨家版權從中國市場獲取暫時利益,正版行業的秩序維護則依靠中國線上音樂企業間的競爭來進行,唱片公司退隱身後,並沒有參與到中國音樂版權健康秩序健康的隊伍中來。這種轉授模式,可能不僅沒有説明中國數位音樂環境的改善,反而因為加劇了行業競爭而使得行業環境變得更加嚴峻。獨家版權模式是產品創新身上的的“枷鎖”
倘若唱片公司採用平等授權的方式,讓音樂資源在行業中變得更加普世,那麼必然降低公眾對資源本身的關注,從而改善音樂資源緊俏的現狀,讓盜版變得無利可圖而喪失生存環境。唱片公司同時也忽略了國內相關部門所作出的積極努力,2015年國家版權局發佈《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對於國內網路音樂環境起到了關鍵性的改善。不過這所取得的成績,目前正遭受著唱片公司“獨家版權”模式的嚴峻挑戰。
唱片公司的“獨家版權”不僅是保證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手段,更是企圖牢牢掌控中國數位音樂命脈的長期謀劃。因為在“獨家版權”的毒瘤模式下,產品創新必定會受到極大衝擊,當用戶失去選擇權的時候,產品也就失去了為使用者提供更好服務的動力,致使行業陷入停滯甚至倒退發展。
在沒有獨家版權模式的海外,有著更強的產品創新環境,也因此產生了更為多元和豐富的服務形態,譬如Spotify、Apple music、Pandora、SiriusXM等,它們有些提供流媒體服務,有些提供定制包月或者電臺服務,再如像musical.ly、YouTube這些基於資源本身進行更多創作服務的產品。整個音樂市場沒有因為不依靠版權競爭而下滑,反而因為差異化的路線和服務,讓整個產業變得更加生機勃勃。
目光放在未來才能謀求共贏
約伯斯曾在2007年就提出:“如果DRM(數字版權管理)被移除,音樂行業可能會看到一大批新公司願意投資具有創造性的新商店、播放機。這對整個音樂行業來說只能有積極影響。”當既定資源成為互聯網產業發展中的唯一競爭壁壘時,這無疑是對創新最致命的扼殺。
中國線上音樂產業要想獲得更健康的發展空間,就一定要打破這種針對中國市場獨有的獨家版權模式。中國的線上音樂平臺應該理性地思考未來的發展空間,擱置當下競爭的小矛盾,攜手去與版權方談判,獲得更自由開放的版權轉授條件。而不是盲目地接受,成為別人手中的棋子。中國的線上音樂環境要想得到改善,一定要從版權的轉授制度上與國際接軌,要求平等對待的權力。
中外有別的版權轉授模式不只是海外版權公司的商業手段,更是對國內想要積極改變網路環境態度的輕視和侮辱,我們不能麻木地接受這樣特殊化的標籤,我們應該反對它,撕掉它。
中國線上音樂產業已經進入快速軌道,這個時候,一定不能讓外人把手放在方向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