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稱, 福州新興新村3號樓過道外的電線上, 竟然懸掛了一輛共用單車, 嚴重威脅到從樓底經過的居民的人身安全。 記者隨後趕往現場。 當時, 單車已被取下放在綠化帶旁, 座墊明顯遭到破壞。 (3月26日《福州晚報》)
毋庸置疑, 共用單車屬於城市的共有資產, 每個人既是受益者, 同時也是“公車”的主人, 更有維護好它的義務。
在筆者看來, 共用單車頻遭黑手既是對公民素質的拷問, 更是對社會公共管理水準的考驗——若一味將問題歸咎于市民素質, 大有以偏概全之嫌, “差”者僅系市民中的一部分人而已。 正因如此,
事實上, 法國、加拿大、美國一些推行“公車”的城市, 多以先進管理技術推行了自行車共用專案, 通過信息共用推動資源分享。 這類項目, 往往對用車者身份、信用、慣常路線等等即時監控, 提升資源利用率的同時, 也可以有效防止各種人為毀壞。 國內也有些城市值得學習。 早年杭州在每個“公車”服務點都設立“車況受檢區”, 還車時必須將車在該區停留幾秒鐘, 讓電子探頭給車拍照,
此外, 在鼓勵市民舉報的基礎上, 有必要提高人為損壞、丟棄、偷盜共用單車的違法成本。 在筆者看來, 針對人為損壞、丟棄公共物品者, 不僅要求責任人恢復原貌抑或照價賠償, 還有必要設置適當的懲罰性賠償機制, 以讓人明確故意侵害公共利益、損壞公共設施的嚴重後果, 進而倒逼市民像對待私家車一樣對待公共物品。 總之, 針對共用單車頻遭黑手問題, 不僅要強調公民愛車、惜車的公共觀念, 更應運用智慧化、網路化的手段加強日常監管, 唯有如此, 才能在方便群眾、綠色出行之路上走得更遠、更好。
鄧子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