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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辦案手記「草叢有人 3-3」

草叢有人(3-3)

這幾個人慌慌張張地忙了一陣子, 把屍體掩埋好, 隨後都上了車, 董凱駕車繼續向大連駛去。 在路上, 董凱囑咐大家:“扔屍體、搬石頭,

大家人人動手了。 既然大家都參與了, 就誰也別出賣誰, 都應該守口如瓶。 這件事不能從咱們這幾個人嘴裡說出。 ”大家鴉雀無聲, 算是答應。

我們常常說, “路上講話, 草裡有人”;“隔牆有耳”;“人在做, 天在看”;“上天有眼”……這些俗語都說明, 不管人們做事怎樣巧妙, 不露馬腳, 最終還是要敗露的。 這起交通肇事案件也說明了這個道理。

作惡之人必有惡報, 也許這是上天的安排。 就在這輛汽車軋死行人, 這些人往汽車上搬屍體的時候, 這個場面被路旁不遠的一位老人看得清清楚楚。 這位老人在這不遠的地方一處平房居住。 他當時出屋上廁所, 遠遠看見這輛汽車肇事, 軋人了。 那個地方雖然沒有路燈, 但肇事汽車的車燈閃亮,

他看見這輛汽車軋人後, 往車上裝這個被軋的人, 不顧其死活, 是把那個人扔上去的。 這位元老人把這個情況迅速報告給公安機關的交通管理部門。

早飯後, 這夥人剛把這車廢鐵剛卸完, 公安機關的交通管理人員就出現在他們面前。 董凱他們弄不清楚事情是怎麼敗露的。

交通肇事犯罪是一種過失犯罪, 刑法對這種犯罪處罰比較輕, 即使造成多人死亡, 對肇事的司機最重也不會判處死刑。 如果肇事後, 保護現場, 投案自首, 有的司機還被判處了緩刑, 就是雖然被認定是犯罪, 但並不送到監獄裡。 董凱法制觀念淡薄, 汽車肇事後, 不僅沒有通知交通管理部門來處理, 更沒去投案自首, 而是消屍滅跡, 這就增加了從重處罰的情節,

法院對其將會怎樣判處, 不需多說。 遺憾的是, 參與埋屍滅跡的梁海新老師和他兒子梁宇, 還有裝卸工王鑫, 都因為犯了包庇罪, 被判處了刑罰。 他們助紂為虐, 儘管訂下攻守同盟, 大家一致要守口如瓶, 保守秘密, 但還是沒能逃脫法律的制裁。

(連載629·謝絕轉載)

張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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